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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涉密人员使用互联网计算机安全保密提示

更新时间:14年12月05日 点击数:3195

1, 严禁在互联网计算机及与之相连的软盘U盘光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上存储处理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
2, 严禁在互联网网盘和云盘中存储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
3, 严禁使用互联网电子邮箱收发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
4, 严禁在即时通信微信微博论坛等互联网应用中发布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
5, 拆除或关闭互联网计算机的摄像头和麦克风。
6, 将互联网下载的有关资料导入涉密计算机,应采用光盘刻录或使用普通u盘通过“三合一”单导设备导入。
7, 不点击陌生账号的电子邮件及连接,对熟悉账号的可疑电子邮件,应先与对方确认后在点击阅读。
8, 不以单位名称及缩写个人姓名房间位置等作为互联网计算机主机名,不存储可能泄露用户身份信息或相关工作人员信息的资料。
9, 安装防病毒和防火前等防护软件,定期更新系统和应用软件补丁;或安装“影子”系统,防止对计算机系统的非法篡改。
10, 发现收到不明邮件攻击等异常现象,可重新安装操作系统,并向保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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