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至8日,省人大、团省委联合调研组在宝鸡市、千阳县、凤县检查“两法两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并就《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行立法调研。此次调研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王建领带队,团省委党组成员张剑及人大内司委、团省委相关工作人员参加。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宝鸡市青少年社会工作者协会、12355青少年服务台、千阳县南寨镇闫家村、城关镇千川村、凤县检察院等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县两级政府贯彻落实“两法两办法”的情况汇报。
宝鸡市未保和预青工作按照“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多方参与”的思路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在重点青少年帮教、矫治、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等方面收到了良好效果;千阳县由政府主导投资100余万元在全县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成长家园8所,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业辅导、亲情联络、组织团队活动;凤县检察院建立全市首家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六年来开展 “检察官送法进校园”活动500余场,受教育师生累计超过5万人次。调研组对以上好的做法经验给予充分肯定。
调研过程中也了解到当前未保和预青工作中还存在着部分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家庭教育弱化、监护人失职、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矫治制度不完善等问题。调研组将对这些问题建议认真梳理研究,推动下一步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