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上午,省人大立法调研组赴西安市102中学就修订《陕西省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开展“专门学校改革”专题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团省委书记段小龙,省人大内司委办公室主任马雅春参加调研。省市两级人大、教育、财政、人社、综治、妇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立法专家,以及西安市102中学教师和家长代表,律师代表等参加调研座谈会。
西安市102中学是我省唯一一所专门学校,承担着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矫治工作。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青少年成长环境复杂,青少年身心特点变化,学校在入学生源、学生教育管理等方面面临着诸多问题,一定程度上限制和影响了对不良行为青少年的矫治转化工作。
座谈中,段书记指出要充分认识专门学校在不良行为青少年教育矫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意见修订过程中,广泛调研、注重实操,同时要贯彻落实好现有法规政策,立好法用好法,以法治为保障引导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他强调,要认清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严峻形势,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责、社会协同、家庭参与”的青少年教育矫治工作格局。在立法执法过程中还需更多关注家庭教育这一重要环节,将监护人义务、家庭责任纳入法律规范,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相互衔接互为补充,营造良好的青少年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