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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陕西省委荣获2015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更新时间:16年03月09日 点击数:945

3月8日上午,省委召开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团省委荣获2015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多年来,团省委在省直机关工委的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中央和全省精神文明建设的总要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厚德陕西”道德建设活动,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文明素养进一步得到提升。

今后,团省委将坚持以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实施“立德、尚德、尊德、载德、润德、弘德”工程为载体,全面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大力弘扬中华文化、延安精神,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断提升机关在引领文明风尚中始终做表率、走在前,为加快建设“三个陕西”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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