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入围陕西省财政厅、民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审核公布的2014年度第一批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名单(陕财税[2015]5号)。据此,按税法规定,2014年度企业通过陕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赠于公益事业的支出,在年度里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的捐赠符合相关税法规定的,也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为适应现代公益发展, 2011年底,团省委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举资成立了以通过资助服务、利益表达和社会倡导,帮助青少年提高能力,改善青少年成长环境为宗旨的陕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是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在我省唯一授权使用希望工程的公益机构。过去的三年,陕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累计接受各类捐款、捐物近4000余万元,捐建希望小学、希望卫生室 、希望音乐教室、希望电脑教室等120个,全省希望工程(含各市系统)资助贫困家庭大、中、小学生19081名,为贫困学子提供3000个爱心助学岗位。启动爱“心”希望救助行动,争取资金300余万元,资助370多名贫困家庭先心病患儿顺利完成了手术治疗。是我省唯一开通了新浪微博微公益、腾迅微信微公益捐资平台的公益机构,先后在省、市等新闻媒体发稿400多条,在陕西人民广播电台、西部网、华商网、新浪陕西、大秦网开展专题活动12个,陕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连续三年被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授予一致行动奖, 2014年1月被省民政厅评为中国社会组织等级评估4A级(我省基金会目前最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