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团省委、省司法厅联合召开“知心律师助成长”活动推进暨“青少年成长导师”座谈会,团省委书记李豫琦、省司法厅副厅长田萍出席座谈会并讲话,会议由团省委副书记单舒平主持。各市(区)团委书记、司法局负责同志及律师代表共5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团省委书记李豫琦在讲话中阐述了开展“知心律师助成长”活动的重要意义,对今后开展好活动提出明确要求。他强调,开展“知心律师助成长”活动,要通过组织“青少年成长导师”开展集中咨询、个案跟进、“四进”宣教、普法活动、交流培训等五项活动,把法律知识、维权服务送到青少年身边。要明确工作职责,组织“青少年成长导师”在青少年思想引导、法制教育、成长发展等方面进行及时恰当的指导和规范;要畅通工作渠道,组织“青少年成长导师”充分利用“四进”宣教活动契机,拓展家庭、社会教育途径;要找准工作方法,准确把握青少年身心特点和青少年思想意识形成规律,提升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抓住工作重点,抓好闲散青少年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的预防犯罪和权益保护;要加强领导、密切合作、加强宣传,形成青少年维权工作的良好氛围。
省司法厅副厅长田萍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所作的积极贡献,对开展好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她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高度重视,积极鼓励、支持律师参加“知心律师助成长”活动,安排专人负责此项活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搭建律师服务青少年工作的平台,为律师参与青少年法律服务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律师要积极主动参与青少年法律服务工作,当好“青少年成长导师”和各级团委的法律顾问,坚持实行律师坐班制度,在团组织建立的12355青少年服务台、“青春驿站”面向青少年集中开展法律咨询服务。
座谈会上,团省委、省司法厅领导为省级“青少年成长导师”颁发了聘书。团省委副书记单舒平介绍了设计开展“知心律师助成长”活动的背景、主题和主要内容。延安市司法局、汉中团市委及省、市“青少年成长导师”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此次“知心律师助成长”活动的主题是“律师服务青年,青春共促和谐”,活动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推荐优秀律师,由各级团组织聘任其担任本级“青少年成长导师”,目前,省、市、县三级团组织共聘任217名“青少年成长导师”。二是各级团组织每月组织“青少年成长导师”在本级团组织建立的12355青少年服务台或“青春驿站”面向青少年集中开展一次集中法律咨询服务;三是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律“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宣传教育活动;四是每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五是受理青少年权益个案,关注并适时回应涉及青少年的社会热点事件,适时由省司法厅和团省委联合开展典型案例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