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6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团省委组织来自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十所高校的十名优秀大学生作为公民代表,旁听了此次会议。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静芝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执法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前进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白阿莹作了关于省政府机构整合及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负责人选有关情况的说明等多项工作报告,大会还对各项提请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
会议还组织大学生代表们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的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代表们纷纷就旁听的感受和各项提案的内容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和建议,并通过下发的旁听公民意见建议表就自己对本次常委会的意见建议向大会进行了书面提交。秘书处的相关负责同志认真仔细地听取了代表们的各项建议,并就相关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向大学生代表们详细地介绍了省人大常委会的组织构架、工作流程和邀请公民旁听省人大常委会的意义。
会后,团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李豫琦与大学生代表们进行了亲切的交谈。在为大学生代表们答疑解惑的同时,他建议代表们多听、多看、多比较,从旁听活动中提升自身的民主法治意识并通过分享让更多青年学生了解、认识我国的民主制度。
两天的旁听之余,学生代表们针对会议的各项内容进行了多次讨论,并在微博、微信平台上表达了自己的感受体会。代表们纷纷认识到增设公民会议旁听制度加强了国家决策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百姓直接了解国家权力机关工作内容、运作方式提供了很好的平台,有利于畅通青年民意、汇集青年民智,有序扩大青年政治参与,拓宽公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渠道,强化健全社会民主法治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