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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法制教育第一课

更新时间:13年09月04日 点击数:734

9月1日下午,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在西安高新一中初中校区开展“新学期法制教育第一课”省级示范活动。西安高新一中初中校区的学生们通过自编自导的“模拟法庭”上了新学期第一堂法制课,整个过程既严肃紧张,又轻松活跃。同学们通过扮演的公诉人、被告人、律师、法官,形象生动地诠释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审判等程序内容,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的案例教学,使台上台下的同学受到了启发和教育。
 
团省委书记、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李豫琦,团省委副书记、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主任单舒平,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与同学们一起观看了“模拟法庭”表演,并在“模拟法庭”结束后与学校教师围绕如何提高中学生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制教育的内容和途径、哪些教育方式中学生乐于接受等问题进行了座谈。
 
团省委书记、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李豫琦在座谈会上阐述了加强中学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分析了法制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加强中学法制教育,提高中学生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出要求。他指出,要充分发挥学校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学校要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总体工作之中,使法律知识成为学生知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要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教育内容方面,要加强制度规则意识教育、注重对爱的教育和强化法制底线教育;在教育方法方面,要紧密贴近青少年生活实际,积极运用模拟法庭、文艺演出、法制讲座等互动性、趣味性强的活动载体,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要把时尚、艺术等元素引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当中,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升青少年的参与积极性。
 
李豫琦强调,要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体系,要在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强调家庭教育的不可代替性,通过举办家长座谈会、参观教学日活动、建立家长委员会等形式,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引导家长为子女作表率。同时,专项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探索社会教育的有效途径,通过角色扮演、社会体验、成长辅导、技能培训、素质拓展等社会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学习社会规范和必要的社会化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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