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陕西共青团!

团省委工作动态专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列表 > 详情页

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召开第八次全体(扩大)会议

更新时间:13年06月09日 点击数:715

   
    6月7日上午,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召开第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副省长、省未保委主任张道宏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未保委副主任徐春华主持会议。省未保委各成员、联络员,各市(区)未保委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团省委书记、省未保委主任李豫琦代表未保委所作的工作报告,对两年来未保委的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安排部署了今后两年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省法院、省公安厅、省文化厅、宝鸡市未保委、榆林市未保委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特色作了交流发言。
 
    张道宏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未成年人是我们国家未来的建设者,他们的成长状况,直接关系着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国家发展与民族进步的长远需要,是增强我国发展后劲、屹立于世界民族强林的根本保证,对推动实现“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张道宏强调,各级未保机构要顺应时代发展,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把握重点环节,切实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效性,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农村留守儿童、流浪儿童等重点群体的权益维护途径;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继续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持续治理网络环境,加大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力度,加快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张道宏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通力配合,强力推进,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关注未成年人健康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为青少年提供更多更好的实际帮助,努力开创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会议还印发了《2013-2014年陕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工作要点》。要点指出,要尽快调整市县、级未保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平安校园创建,确保校园安全;推进“希望工程”、“关爱女孩行动”和“春蕾计划”,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开展社会公益服务,加强社会教育;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综合素养;加强重点未成年人群体服务管理,完善教育帮扶、救助管理服务机制;抓好未成年人司法体系建设,维护未成人合法权益。

上一篇文章:“中联西北院”杯陕西省大学生第十届实体空间搭建大赛圆满结束

下一篇文章: 创新点燃人生 科技融入理想----第九届西安高新“挑战杯”陕西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终审决赛开幕式暨作品展览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