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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省委书记卫华一行西安调研《陕西省志愿服务促进条例(草案)》

更新时间:10年10月29日 点击数:935

陕西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对《陕西省志愿服务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为了进一步做好《陕西省志愿服务促进条例(草案)》的调研修改工作,10月2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马克宁、省人大常委、团省委书记卫华等一行五人组成的《陕西省志愿服务促进条例》调研组在团市委书记李彬、浐灞集团总经理姚景芳及团市委副书记、西安志愿者协会会长吴逸伦等人的陪同下,针对志愿服务的管理体制和经费来源等问题,深入浐灞园区进行实地考察,并与各界代表座谈,进行了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首先来到灞城市广场,卫华书记、马克宁主任亲切慰问了世园会志愿者管理岗的工作人员,并与志愿者进行了深切交谈,通过询问志愿者筛选依据,观看志愿者信息初审流程,深入了解了世园会志愿者的报名情况之后,调研组一行人参观了园区建设情况,并就有关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
上午10点半,《陕西省志愿服务促进条例(草案)》调研座谈会在浐灞商务中心7楼会议室召开。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团市委、市文明办和市妇联等单位负责同志的工作汇报,对世园会志愿者招募情况和西安市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座谈会上,来自长安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安工程大学的志愿者代表、西部计划志愿者代表、长安义工联盟及县区团委书记代表,在充分肯定《陕西省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立法工作重要性的同时,从各自的角度畅谈了对该法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马克宁做了总结讲话,充分肯定了我省志愿服务所取得的成绩,高度赞扬了志愿者的奉献精神。马主任说:即将出台的《陕西省志愿服务促进条例》有诸多创新亮点。一是明确了所有年龄段人群的志愿服务都列入条例调整范围,实现了从青年志愿服务向社会志愿服务的转型,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都来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二是明确了志愿服务活动的契约化,规定开展高风险或者涉外的志愿服务以及为大型社会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明确了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志愿服务多方位的保障和激励措施,从而有力地保证了志愿服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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