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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西安市委召开街道、乡镇团组织建设创新现场推进会

更新时间:10年06月17日 点击数:1212

 
      6月13日,西安市街道、乡镇团建创新现场推进会在碑林区太乙路街道召开。会议总结了当前全市街道、乡镇团组织建设的基本情况,安排部署了在全市街道、乡镇开展团建创新模式的工作。会上,团市委还和各区县团委签订了团建目标任务书,决定用一年时间在全市推开街道、乡镇团建新模式。团市委书记李彬、团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锋、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田周民、团市委副书记薛林莉、碑林区委副书记刘伯雅等领导出席了会议。
 
      为紧紧围绕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团组织要“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的政治目标,贯彻落实团中央全面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要求,把共青团工作的桥头堡从县级团组织推进到乡镇、街道一级,团市委经过全面的总结回顾和调查研究,决定在全市进行街道、乡镇团组织格局创新,采取“1+1+x”模式探索加强街道、乡镇团建工作。其中“1”是指1名街道(乡镇)年轻班子副职兼任团(工)委书记或者由1名街道(乡镇)年轻干部担任编制内团(工)委副书记;同时由5或6名街道(乡镇)年轻能人和辖区企事业单位(绝大部分和街道没有隶属的行政关系或党团关系)年轻骨干担任编制外团(工)委副书记;3—5名街道(乡镇)年轻干部、年轻能人和辖区企事业单位年轻骨干担任团(工)委书记助理(或团工委委员)。6名团(工)委副书记每人每年轮流担任2个月的轮值团(工)委书记,在这两个月之内由其召集团委日常会议并策划一两项大的工作或活动,其他团干配合。同时设置50—60人的团员代表会议(由任期为3年或5年的常任制代表组成),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团员代表会议,所有团(工)委书记副书记做年度述职,全体团员代表针对述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确定其工作实绩,测评名次前2名者,由街道(乡镇)或上级团委予以表彰奖励,当年测评名次最后1名者,进行提醒谈话,连续2年测评名次最后1名者予以免职。从团(工)委书记助理(或团工委委员)中择优选拔1人递补为编制外团委副书记。通过这种新模式,吸收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自组织青年骨干积极参与街道、乡镇团组织工作,整合区域内共青团工作资源,实现了资源共享,有效解决了街道、乡镇团组织人员短缺、活力不足等问题,进一步增强了团(工)委班子工作力量,全面活跃街道、乡镇一级团组织活力。
 
      团西安市委书记李彬在会上要求,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团干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团建创新工作,要攻坚克难、敢于碰硬、勇于创新,扎实做好街道、乡镇团(工)委工作力量的选配,探索团组织履行“四项职能”的工作新机制,在党建的带动下,全面加强基层团建的步伐。
 
      西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田周民在会上要求,各区县组织部门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坚持“六带六衔接六同步”,以“带”促“建”,切实做好党建带团建工作。鼓励团干部要勤奋学习,艰苦磨练,努力成长为实现西安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实践者和推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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