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汪鸿雁一行就西安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进行了调研。中共西安市委常委、西安市委副书记王成文会见了调研组一行,并就做好新时期新阶段共青团工作进行了交流。当天,汪书记还分别前往西安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和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调研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
汪书记一行在西安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听取了工作情况,查看了工作资料。服务台自2008年11月开通以来接听电话总量达到3800次时,汪书记对服务台工作所取得的经验和做法作出了肯定。随后,汪书记一行又来到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调研,召开了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座谈会,听取了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和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汇报,了解了在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和罪错青少年帮教帮扶方面所取得的经验和做法。共青团陕西省委书记卫华、共青团西安书记李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吕惠萍及省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代表共20余人参加了座谈。
汪鸿雁书记在听完汇报发言后,对陕西和西安的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她指出,西安市的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有着比较健全和完整的工作体系,一是在工作措施、工作制度和工作环节的设置中,都贯彻了预防、挽救、给予希望的工作理念。二是有完善的制度建设。三是工作体系的设立上有创新。四是在工作措施上,能够积极主动地延伸工作手臂。
汪鸿雁书记讲,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指出,要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创新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围绕会议精神,要积极发挥共青团组织作用,工作对象要由全体青少年转向重点人群,尤其是流动的、流浪的、留守的这三类重点青少年人群。工作方式上要更加突出综合协调,青少年违法犯罪是综合性的社会问题,预防青少年犯罪也是需要社会各个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和努力。要运用多种社会化动员方式,提高综合协调能力和体制内外两种社会化动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