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陕西共青团!

团省委工作动态专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列表 > 详情页

“儿童自我保护安全过寒假”赠书仪式在西安举行

更新时间:10年02月03日 点击数:642

 
      2010年寒假将至,为提高青少年儿童自护意识,远离意外伤害,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寒假,团西安市委根据团中央权益部、中央综治办督导室、公安部宣传局联合发布的《2010年寒假青少年自我保护提示》在团市委网站开设了宣传专栏,同时,联合全球儿童安全网络(中国)、西安博爱儿童虐待预防救助中心在西安开展了儿童安全过寒假系列活,并于1月29日在未央区秦丰大酒店与西安市三星小学举办了“安全过寒假”赠书仪式。未央区三星小学等10所小学代表西安近百所受赠小学参加此次活动。赠书仪式上向在场小学生赠送《2010儿童安全过寒假》读物和《青少年自护手册》300余本。共青团西安市委权益部副部长郝雅丽、西安博爱儿童虐待预防救助中心负责人焦富勇及三星小学校长刘春利及学生代表做了发言,全球儿童安全网络中国执行总监崔民彦对2010儿童安全过寒假系列活动做详尽介绍。
 
      由全球儿童安全网络(中国)主办、霍尼韦尔公司支持的儿童安全过寒假系列活,在上海、中山、西安、南京等四个城市同时举行,该系列活动包括小学生安全过假期教育测评、发放安全知识读物及儿童安全入校教育、干预活动,旨在教育引导青少年儿童提高自护意识,远离意外伤害。此次活动于2010年在西安正式启动以来,对全市600名在校小学生中开展了问卷调查,向13个区县的小学生赠送了三万册《2010儿童安全过寒假》读物、八千张《儿童寒假安全信息卡》及150张儿童安全过寒假海报。
 
      据报道,全国每年有近5万名0-14岁的儿童死于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已凸显为近年来我国儿童的首位死因。寒假期间,烧烫伤、煤气中毒和烟花爆竹伤害呈高发态势。因此针对孩子和家庭的寒假期间儿童意外伤害防护教育干预及推广显得尤为重要。
 
      团市委呼吁全市广大青少年儿童,认真学习《未成年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法制观念和明辨是非能力,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并积极参加青少年儿童自护教育,掌握自我保护的常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祝广大青少年儿童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平安的寒假。

上一篇文章:团安康市委组织千名青年志愿者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

下一篇文章: 团安康市委召开第三批驻县干部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