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团商洛市委书记王浩深入到驻点的镇安、柞水两县专题调研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
在商洛银监分局镇安、柞水监管办负责人的陪同下,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到柞水县红岩寺镇、柴庄乡、镇安县信用联社等基层单位,就农村青年小额贷款工作进行了认真地调研。所到之处,无论是乡镇党委、政府,还是广大农村青年,大家对团组织和各银行业机构实施的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表示欢迎。在了解到柞水已发放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13户46万元、镇安县28户100.78万元情况后,调研组对柞水、镇安两县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肯定。

调研组还分别召集柞水、镇安团县(区)委书记及各涉农银行业机构负责人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和目前存在的问题,积极探讨下一步工作思路。在座谈会上,团市委领导就做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讲了具体意见。一是要深刻了解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的背景,做好农村青年贷款是共青团服务党政工作大局的重要切入点,是共青团履行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权益职能的重要着力点,是基层一线团干部学习熟悉金融知识的很好途径,是市委给共青团一项重要任务。他要求各级团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二是要正确把握好几个问题,扎实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要树立“农村青年小额贷款”工作品牌,规范名称,积极扶持年龄在40岁以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偿还能力、有创业意愿的农村青年,创业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团组织和各银行行业机构要明确各自职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组织要掌握信息,建立创业人才库和项目库,与实施“领头雁”结合起来,加强对青年的创业培训,对申报贷款的青年进行初审后,推荐给银行机构,并营造良好环境,探索建立垡风险分担机制,创新担保方式,争取政府贴息、税费优惠等政策,同时要对青年进行诚信教育,协助做好还款工作。各银行业机构要建立农村青年小额贷款工作“绿色通道”,建立小贷的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完善各项制度、业务流程和激励考核制度,创新贷款担保方式,促进农村青年小额贷款工作健康发展。三是要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和监管措施。在农村青年小额贷款工作中,团组织的痕迹要清楚,没有团组织的推荐,不应列入农村青年小额贷款项目。四是要把实施“农村青年‘领头雁’培训工程”、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三位一体进行推进。五是要及时总结经验,注意在面上推广。拟在年底召开农村青年小额贷款工作总结会,表彰先进,推广经验,推动全市农村青年小额贷款工作的整体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