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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出台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小额贷款扶助意见

更新时间:09年06月15日 点击数:890


    为更好的帮扶农村就业创业,推动农村改革发展。近日,渭南团市委、渭南市扶贫办和渭南银监分局联合发文,针对全市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提出具体实施意见。意见对贷款对象、贷款额度、贷款方式和贷款程序做出明确规定。 

    按照意见,获得过各级团组织表彰奖励或通过基层团组织推荐参加共青团组织的各类技术技能培训、有志于在农村发展的贫困青年,均可申请创业小额贷款。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原则上控制在3万元以内,一般不超过5万元;贷款期限一般设定在3年以内,具体还款期限可由借、贷双方共同商定;对通过农村能人(大户)带动贫困户共同致富的项目,每个大户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10万元,农村中贫困户参与和组织的经济合作组织,每个经济合作组织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30万元;按照“保本微利”的运营方式,贷款利率执行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基础上可给予贴息贷款政策优惠。

    意见要求,金融部门要大胆创新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担保方式和信贷模式,提高农村青年初次创业的成功率;大力发展农村青年创业互保、联保贷款,促进形成信用共同体;积极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信用贷款,建立和完善农村青年资信评价体系,扩大贷款覆盖面,提高贷款满足率。

   意见规定,各有关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接到团组织、扶贫办推荐的项目和借款人后,应按照信贷程序,认真审查,测定贷款风险度和可行性,开展评级、授信工作,择优发放贷款。

  为推进此项工作深入开展,意见要求各地广泛掌握农村创业青年信息,加强对农村青年的创业培训,建立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贴息贷款的“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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