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团十六届二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当前农村经济金融形势,更好地帮助和扶持宝鸡市农村青年创业就业,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团市委联合宝鸡银监分局、农行宝鸡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宝鸡分行、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宝鸡办事处开展宝鸡市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试点工作,以促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和县域经济发展,以小额贷款为载体,着力解决我市农村青年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完善农村青年创业服务体系,支持和带动广大农村青年创业发展,激励和鼓舞广大农村青年争做致富带头人和新农村建设的排头兵,为坚持“四个第一”、实现“五大突破”、构建和谐奋进新宝鸡做贡献。
2009年,先期确定凤翔县、扶风县、陇县、金台区为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试点县区,发放小额贷款帮助100名农村青年实现创业。贷款对象为受到各级团组织表彰奖励或通过基层团组织推荐参加共青团组织的各类技术技能培训、有志于在农村创业发展,年龄在18—40岁的青年。小额信用贷款额度为3—5万元,贷款期限在3年以内;按照“保本微利”的运营方式,贷款利率执行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利率基础上给予适当优惠。贷款方式推行和发展“公司+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 和农村青年创业互保、联保贷款等信贷模式,提高农村青年初次创业的成功率,建立和完善农村青年资信评价体系,扩大贷款覆盖面,提高贷款满足率。
建立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绿色通道”。试点县区涉及金融机构将在法律要素齐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流程和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对团组织推荐的农村青年创业者,通过“农村青年创业信贷绿色通道”、“农村青年创业信贷服务直通车”、“一站式服务”等方式,实施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发放贷款,全力支持农村青年创业信贷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在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