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团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宝鸡团市委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把“领头雁”培训活动当作共青团组织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一是及时成立了以团市委书记王健任组长,副书记朱小强、王勇刚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同志及八九点钟杂志社、市青年创业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宝鸡市农村青年“领头雁”培训活动小组,为“领头雁”培训活动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是结合宝鸡实际联合劳动部门下发了宝鸡市农村青年“领头雁”培训活动实施意见,年内共培训3000名我市农村青年。按照陕团联发[2009]1号文件的精神,进一步细化“领头雁”培训活动的时间、标准及项目操作办法,按照(财社[2008]269号)要求,创业培训400元(经过培训,未领取营业执照)、800元(创业成功,取得营业执照)的标准,按规定予以拨付。
三是在渭滨区下马营镇率先启动了农村青年“领头雁”培训活动。200名返乡青年农民工接受了首期培训。
据统计,宝鸡市农村青年“领头雁”培训活动,已开展10场,培训农村青年1000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