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陕西共青团!

团省委工作动态专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列表 > 详情页

完善“七项机制” 强化派驻工作——团陕西省委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派驻工作

更新时间:09年03月20日 点击数:781

 
      开展选派地市以上团的领导机关干部驻县级团委指导工作(以下简称派驻工作)以来,陕西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和派驻干部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第一批派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第二批派驻干部已经奔赴工作岗位开展工作。为不断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派驻工作,切实强化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活跃基层工作,团陕西省委结合工作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完善了“七项机制”。
 
      (一)完善联动机制。团省委协调规划和统筹实施全省派驻工作;团市(区)委采取具体的支持措施推进派驻工作,与团省委和派驻县级团委、派驻干部保持经常性联系,协助团省委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指导、管理;派驻县级团委做好衔接工作,与派驻干部密切配合开展工作,为派驻干部开展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团省委、团市(区)委、县级团委和派驻干部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四级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扶持机制。团省委以项目经费形式向每个派驻县级团委提供5000元经费支持,同时按照有关财务规定给每名派驻干部适当的生活补贴;各市(区)团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集中优势资源,在项目倾斜、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派驻县级团委适当的扶持。
 
      (三)完善包联机制。团省委党组成员包联全部派驻县级团委,在派驻期限内到包联点至少检查指导工作一次;各市(区)团委领导班子成员与本市(区)派驻干部(领导班子成员除外)结成对子,在工作上给予指导帮助;派驻干部(包括第一批)在派驻结束后的1年内要与原派驻县级团委保持经常性联系,继续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巩固和扩大取得的派驻成果。
 
      (四)完善指导机制。团省委通过专题培训、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派驻干部的工作指导;各市(区)团委注重对派驻工作的经常性指导,全面掌握派驻干部工作情况,及时协调、帮助派驻干部开展工作;团市(区)委分管书记对派驻干部的指导要做到每月一次,团市(区)委班子听取派驻工作汇报、研究派驻工作每两个月不少于一次。
 
      (五)完善宣传机制。在陕西共青团网站和《陕西青年工作月刊》设立派驻工作专栏,介绍派驻干部的工作情况、经验材料和发掘培育的典型;团省委为每位派驻干部印制团情日志,用以记录派驻工作情况及思考体会,派驻干部每周记录不少于三次;每名派驻干部派驻期间向团省委和团市(区)委书面汇报工作不少于两次。
 
      (六)完善约束机制。团省委设立派驻工作电话:029-88412077,建立电子信箱:shxtwzzhb@163.com和派驻干部QQ群:67940364(名称为陕西派驻干部),专门用于团市(区)委、派驻县级团委和派驻干部咨询工作、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互相之间形成监督;建立派驻工作督导小组,对派驻干部进行中期考核,并通过实地检查、电话调查和委托团市(区)委、派驻县级团委检查等形式,对派驻工作不定期进行日常检查,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重点检查派驻干部在岗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完善表彰机制。团省委将各市(区)团委、县级团委和派驻干部开展派驻工作情况作为省级评优、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对采取有效推动措施、取得较好成效的团市(区)委和派驻县级团委,在项目分配、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每批派驻工作结束后,团省委根据平时检查掌握的情况和个人上报总结等材料反映的情况,按派驻干部总数20%的比例评选出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上一篇文章:抓调研 理思路 团省委驻黄陵县下派干部指导工作措施实

下一篇文章: 铜川掀起青少年保护母亲河行动春季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