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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未保办召开《陕西省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

更新时间:09年02月17日 点击数:955

 
     2009年2月16日下午,省未保办召开《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团省委、省政府法制办、省综治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发改委等24个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的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团省委书记、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卫华出席会议,会议由团省委副书记、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段小龙主持。
 

    座谈会上团省委权益部副部长崔梦社就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起草修订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各成员单位代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自身工作领域,在认真研究草案相关条例内容的基础上,对我省实施办法的修订草案开展了热烈讨论,提出许多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的意见和建议。

    此办法修订工作自2008年4月启动以来,团省委和省人大内司委先后进行了5次集中修改,8易其稿。去年11月,先后到西安、宝鸡、渭南、铜川、商洛、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未成年人劳教所进行了立法调研。12月,省人大常委会将此立法列入2009年立法计划。下一步,团省委、省未保办还将结合这次座谈会所提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专家、学者、律师、中小学教师等社会各界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集众所长,进一步完善草案,争取使我省实施办法在今年3月份省人大常委会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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