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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等12个县(区)被团省委、省卫生厅确定为陕西省首批希望卫生室试点县(区)

更新时间:09年02月19日 点击数:724

 
      为协助贫困地区改善农村卫生医疗条件,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建设和发展,2008年,团省委和省卫生厅在全省联合开展了“希望卫生室捐助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并被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确定为全国希望卫生室首个试点省份。
 
      2009年2月16 日,为了进一步做好希望卫生室的建设工作,本着“示范带动,全面推进”的原则,团省委和省卫生厅根据各市(杨凌示范区)上报情况结合各相关县(区)的农村卫生工作基础和现状,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确定首批希望卫生室试点县(区)的通知》的文件,《通知》将户县等12个县(区)确定为我省首批希望卫生室试点县(区),《通知》要求各试点县(区)依据2008年团省委、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希望卫生室捐助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按照“一村、一室、一乡医”的标准(即一个行政村设立一个村卫生室,保证一名以上乡医),抓紧做好试点创建工作。并结合创建工作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招募志愿者(应届毕业大学生志愿者)到希望卫生室开展志愿服务,同时组织各级卫生系统的“青年文明号”集体与希望卫生室开展结对医疗帮扶工作,为全省推动此项工作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通知》还确定了全省首批命名74家希望卫生室名单。
 
      截至2月9日,由团陕西省委和省卫生厅联合开展的“希望卫生室捐助行动”,已募集社会资金1055万元,计划援建121所希望卫生室和9所希望卫生院,目前已建成34个希望卫生室,其余将于近期陆续竣工并投入使用。“希望卫生室捐助行动”在陕西唤起了全社会对农民健康的关注和对农村医疗环境改善的支持,为促进陕西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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