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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团市委四项制度助推派驻工作

更新时间:08年10月22日 点击数:795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团中央、团省委选派干部到县级团委指导工作的重要部署,切实推进派驻干部指导基层团建和团的工作,咸阳团市委研究决定建立4项工作制度,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建立双周例会制度。每两周召开一次派驻干部工作例会,由派驻干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和心得,共同研究讨论推进工作的方式方法,促进派驻工作平衡发展。
 
      二是建立简报通报制度。团市委编发《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简报》,刊发各派驻团干部工作信息,各基层团组织的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基层开展工作。
 
      三是建立经费支持制度。团市委压缩经费开支,挤出资金,为派驻团干部的县区每县拨付1万元,用于派驻干部的生活、交通、工作补助,不增加县区市团委负担,为派驻干部解除后顾之忧。
 
      四是建立党组成员联系点制度。团市委党组成员分别在派驻县市建立工作联系点,调研指导基层团建和团的工作,为促进派驻工作有序开展,更大范围的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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