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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公安局办公室获得全国公安系统青年文明号殊荣

更新时间:08年09月08日 点击数:1168

      9月4日,共青团宝鸡市委和市公安局举行仪式,向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市公安局办公室授牌。团市委书记王健、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安新、团市委青年部部长霍海利同志以及政治部、市局团委、计行处、办公室领导和同志参加了授牌仪式。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蔡苏科同志主持授牌仪式,并宣布了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命名和认定2007年度全国公安系统青年文明号的决定》,团市委书记王健、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安新分别向被命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市公安局办公室授牌、授旗。
 
      授牌仪式上,共青团宝鸡市委书记王健对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市公安局办公室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她认为,市公安局办公室在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中,全体干警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面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做出了积极贡献。市公安局办公室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殊荣,既是市局办公室的光荣,也是全市公安干警的光荣。她希望全市公安系统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高举“青年文明号”旗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宝鸡社会文明进步再立新功。
 
      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安新同志在授牌仪式上,代表市局向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市局办公室表示祝贺。他指出,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各级团委的关怀领导下,充分发扬青年民警的主观能动性和活力,以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为载体,凝聚合力、振奋精神、脚踏实际、不断进取,促进了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和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通过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思想上得到洗礼、作风上得到锤炼,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进一步确立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市局办公室作为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优秀代表,以“服务领导、服务基层、服务中心工作”为核心,以“严、深、细、实”为工作原则,积极塑造健康向上、周到细致、热情服务的“窗口”形象,着眼全市重大公安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综合协调、保障服务等职能,保障了全局工作的紧密衔接和高效运转,在情报信息、“两案”办理、档案信息资源、保密教育管理等工作中,发挥了青年突击队作用,为全市团员青年做出了表率。张安新同志强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不断加强全市公安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和队伍建设,推动当前各项工作不断升温提速,确保“三基”工程建设决战年取得胜利,确保整体公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授牌仪式上,市局办公室主任孙波同志回顾了近年来办公室创建青年文明号工作,代表办公室全体同志做了表态发言,并向全市公安机关广大团员青年发出倡议:一是发挥“窗口”作用,努力树立良好外部形象。二是发挥“纽带”作用,打造公安机关全新服务空间。三是发挥示范作用,着力提高团队战斗力。始终贯彻落实“青年文明号”的服务标准和要求,积极开展“爱岗敬业”、“岗位成才”、“岗位奉献”活动,激发青年的岗位责任感和岗位荣誉感,立足岗位、勇争一流,努力在宝鸡公安的改革与发展中谱写“青年文明号”的新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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