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陕西共青团!
首页
关于我们
陕西共青团概述
内设机构
新闻资讯
共青要闻
通知公告
视频新闻
媒体聚焦
资料中心
文件库
预算决算公开
法律法规专栏
保密宣传专栏
下载专区
专题专栏
党史学习教育
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
乡村振兴
共青团改革
青少年公益
青年讲师团
互动平台
OA办公
秦青展翅
志愿服务
“菁彩青农”青年人才信息库
青年回家
团省委工作动态专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列表
>
详情页
宝鸡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城市
更新时间:08年07月28日
点击数:
793
日前,团中央、中央综治办、民政部等联合发文,确定了13个全国首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城市,宝鸡市名列其中,也是西部地区唯一的试点城市。
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工作是在青少年工作中推行社会工作方法,采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招聘具有从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能力的社会工作者,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队伍,扎实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教工作。
目前,宝鸡市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相关工作已开始启动。
上一篇文章:
团省委副书记张小平一行赴安康调研共青团工作
下一篇文章:
赈灾捐款明白账现身共青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