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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团委三项举措挽救失足青年

更新时间:08年04月28日 点击数:725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教育工作,商州区团委对未成年违法犯罪嫌疑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帮教思想,在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的同时认真保护好其合法权益,把对未成年人的帮教、挽救工作作为一个重头戏加以落实,实施了旨在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和办法。
 
      一是实行即时告知制度。制定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告知书》,详细告知其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义务及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法定从轻、减轻情节,还增加了如实交代案件事实等酌定从轻情节,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对相关的法律规定一目了然并深刻反省。
 
      二是坚持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快办原则。基于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可塑性强、易于改造的特点,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比成年人更为宽缓的标准。通过适用不起诉、快速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减轻拘押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压力,给予犯有较轻罪行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以悔过自新的机会。
 
      三是注重案后帮教工作。组织专人研究帮教方案,进行案后帮教,巩固诉讼教育成果。对判处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被告人,采取案后回访,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共同关注帮教结果,有针对性的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和思想交流,达到教育感化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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