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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典型获省上表彰

更新时间:08年04月07日 点击数:2657

 
  在陕西省首届“优秀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暨“十佳法制课堂”评选活动中,咸阳市武功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监察室主任、武功县逸夫初级中学法制辅导员黄振涛,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吴家堡派出所教导员、秦都区古渡中学法制副校长郭巧,市公安局渭城分局城内派出所教导员、渭城区第一初级中学法制副校长胡少凡,礼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礼泉县城关逸夫初级中学法制副校长刘鹏,市司法局干部、市实验小学法制副校长王金虎等5名同志荣获陕西省首届“优秀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礼泉县人民检察院吕雯的《珍惜花季时光,争做祖国栋梁》,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吴家堡派出所郭巧的《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犯罪,依法维权》荣获陕西省首届“十佳法制课堂”。
 
  近年来,咸阳市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辅导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法制课堂的积极作用,协助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活动,积极参与、指导创建“平安校园”和依法治校工作,在预防和减少在校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了一大批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以及优秀法制教育课。由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开展的首届“陕西省优秀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暨‘优秀法制课堂’”评选活动,经逐级申报,综合评定,有34位同志被评为陕西省“优秀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咸阳市有5位同志入选;陕西省“十佳法制课堂”评选中咸阳市入选两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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