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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宁大队授旗仪式暨“以熊宁姐姐为榜样,争做爱心小天使”主题大队会在西安举行

更新时间:08年04月08日 点击数:2150


  4月3日,团省委、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少工委于在西安市新城区东方小学隆重举行熊宁大队授旗仪式暨“以熊宁姐姐为榜样,争做爱心小天使”主题大队会。东方小学2800多名师生以及蓝田县普化镇示范小学的师生代表、北京学友园中少报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陕西省青年职业学院的50名志愿者参加了活动。省少工委授予少先队新城区东方小学大队“熊宁大队”旗,东方小学的少先队员现场演唱了省少工委指导并作词的《熊宁大队之歌》。

 

  东方小学熊宁大队的全体少先队员向全省少先队员发出倡议:以熊宁姐姐为榜样,坚定崇高的理想信念,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做一名优秀的少先队员,努力成长为国家的栋梁之材。同时还举行了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捐建仪式,由少先队东方小学大队向农村留守少年儿童学校蓝田县普化镇示范小学捐赠图书1000余册,北京学友园中少报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向新城区东方小学捐赠图书1000册。
 


  省文明办有关领导宣读了《关于授予少先队西安市新城区东方小学大队“熊宁大队”称号的决定》,《决定》号召全省少先队员要以熊宁为榜样,积极投入少先队系列活动中来,用实际行动点燃爱的火炬,在互助互爱中健康快乐的成长。要求全省各级少先队组织紧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为实现建设西部强省、构建和谐陕西的宏伟目标,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新的贡献!
 


  团省委副书记、省少工委主任段小龙同志强调全省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大力宣传熊宁同志的事迹,引导广大少年儿童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让熊宁的精神永远传承下去。他希望全省少年儿童要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一言一行做起,热爱学习、热爱劳动、热爱集体、热爱社会,沿着熊宁姐姐的足迹坚定的走下去,牢记历史使命,让星星火炬永远闪耀出灿烂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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