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县级团委书记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团务工作能力,全面提升县级团委工作水平,推动全省共青团重点工作有效落实,团省委决定举办全省县级团委书记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3年3月11日—14日,3月11日(星期一)18:00前报到。
二、培训地点
西安格林豪泰酒店含光门店(陕西省团校大门北侧,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155号)。
三、培训对象
全省各县(市、区)团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参加过2012年11月团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学习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的人员不再参加本次培训),第二轮第三批全体驻点干部。
四、工作要求
1.各市(区)团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按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2.请各县(市、区)团委对2012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2500字的工作总结并加盖团县(市、区)委公章,报到时由各市(区)领队(由各市、区团委在参训学员中指定)统一报团省委组织部。
3.请各市(区)团委于3月1日前,将参训回执(见附件)报团省委组织部。
联系人:朱晓柯、马东红,电话:029-88412077,传真:029-88420830,电子信箱:shxtw@126.com。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