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厅(局、企业)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今年12月5日是第27个“国际志愿者日”,为喜迎十八大顺利召开,进一步贯彻落实共青团陕西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总结展示我省近年来青年志愿工作经验成果,充分发挥志愿精神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突出作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推动我省青年志愿者工作科学发展,团省委、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在今年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前后集中开展“践行志愿精神 引领社会风尚 建设幸福陕西”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志愿精神 引领社会风尚建设幸福陕西
二、活动时间
主题活动集中在12月5日前后开展,12月5日当天达到活动高潮。
三、活动目的
1.弘扬志愿精神,传播志愿文化。通过开展国际志愿者日系列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志愿服务的认知度、关注度和参与度。
2.总结经验成果,促进事业发展。充分展示青年志愿者行动的经验和成果,进一步增强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促进各类志愿者组织相互交流与合作。
3.把握实际需求,增强活动实效。组织广大青年和社会公众,围绕当前党政工作大局和群众实际需求,以志愿服务方式为困难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促进社会和谐。
四、活动内容
1.大力宣传志愿服务精神。成立志愿服务宣讲团,组织志愿者讲师深入社区、校园、企业、农村开展志愿服务宣讲活动;依托新闻媒体、微博、微信以及街道、社区的宣传栏、广告位等,集中推广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宣传志愿服务精神和志愿服务理念,在全社会营造积极健康的志愿服务氛围。同时,《陕西省志愿服务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0年12月5日正式颁布,各级团组织要把《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与志愿服务日常工作相结合,并贯穿志愿服务工作始终。
2.广泛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一是加大工作力度,提高结对效率。各级团组织要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作为年底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市级团委要指导县级团委按照属地原则,全面、准确将应结对的农民工子女较集中学校信息,全部录入中国志愿者网“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基本情况统计系统”。同时,要注重结对帮扶的数量,更要注重帮扶的实效,把好事做实。二是发挥阵地功能,开展多彩活动。在12·5“国际志愿者日”期间,各级团组织积极组织各地志愿者,充分发挥“七彩小屋”、“集善之家”和“安利彩虹计划”等活动阵地功能作用,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为农民工子女提供学习、生活、心理帮助。三是普及“七彩课堂”,加强宣传推介。各地团组织结合实际,通过“七彩课堂”,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内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我省“七彩课堂”的发展。
3.开展农村志愿服务专项工作。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到农村基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结合西部计划、扶贫接力计划等重点项目,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乡镇农村,重点开展科技培训、义诊义治、文艺演出、普法宣传等服务活动,努力提供当地农民需要的志愿服务,与农民群众一道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4.做好志愿者集中注册工作。通过大力开展志愿者注册活动,采取多种有效发方式,动员和吸纳更多有志于参加志愿服务的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加入到注册志愿者行列;同时,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开展志愿者培训、集体宣誓、签订“一助一”长期结对协议等活动,进一步推进志愿者网上注册,完善志愿者注册方式,切实形成一支具有一定规模、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
5.做好志愿服务评选表彰工作。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组织、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深入挖掘、树立和宣传先进志愿者典型,全面展现新时期青年志愿者的时代风采,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广大青少年以及其他公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践行志愿者精神引领社会新风尚 建设幸福陕西”青年志愿服务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在12·5“国际志愿者日”前后集中开展志愿服务主题活动,精心组织,统筹兼顾,突出工作重点,集中优势力量,组织集中行动,兴起活动热潮。
2.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市级团组织要对所在地区12·5“国际志愿者日”活动进行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明确责任和工作任务。县、乡两级团组织要按照统一部署,围绕活动主题,既要强调活动面,又要突出重点活动。学校、企业等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要将活动方案具体化,切实落到实处,延伸到一线,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要精心组织,在组织化动员基础上,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特别是网络、手机等新媒体加强社会化动员,通过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直接面向社会宣传推介,吸引和动员更多的社会人士参与到由共青团主导的这项活动中来,提高广大青年及全社会对志愿者活动的关注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全面展示我省广大青年志愿者的精神境界和优秀的风貌,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舆论氛围。
各市级团组织将活动开展情况、活动信息稿件及照片请于2012年12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团省委志工部。
联 系 人:陈晓华 乔 敏 王 珊
联系电话:029-88426647 传 真:029-88426647
地 址:西安市红缨路158号团省委志工部301室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