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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办发[2012]122号 关于开展第二批关爱行动项目专员选拔暨第一批项目专员考核定级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12年10月29日 点击数:1272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
    为进一步壮大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简称关爱行动)项目专员队伍,发挥他们的骨干作用,通过强化管理服务、注重考核激励、抓好作用发挥,为关爱行动在基层有人管、能管好、管长远奠定坚实人才基础,现将第二批项目专员选拔工作和对第一批项目专员进行考核定级的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项目专员选拔以及考核定级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加强关爱行动项目专员队伍建设,是团中央书记处深入推进关爱行动的重要决策,是进一步深化关爱行动“四位一体”工作布局的重要举措。开展第一批项目专员选拔工作以来,各地坚持标准、广泛动员、加强管理,初步建立了覆盖重点志愿服务组织(基层团组织)的较为稳定的骨干志愿者队伍,为抓好关爱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还应当看到,各地项目专员的数量仍不充足,一些地区对项目专员的管理、激励措施落实也不到位,部分地方项目专员作用发挥还不够,不同程度影响了关爱行动深入推进。各级团组织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把项目专员队伍建设作为当前推进关爱行动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选拔、加强管理、加强指导,为提升关爱行动实施水平,把关爱行动打造成共青团在服务青年方面信得过、可持续的品牌提供队伍保障。
    二、第二批项目专员选拔标准和规模
    根据第一批项目专员选拔工作取得的经验,项目专员主要从与农民工子女较集中学校结对的志愿者组织、基层团组织负责人中选拔,重点选拔工作热情高、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有较强能力抓好团队管理和沟通协调、有参与志愿服务经历并具备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或工作背景的人员和长期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等人员。
    第二批项目专员选拔人数为1000人(第一批项目专员200人不包含在此次选拔人数内),各地充分借鉴第一批选拔工作经验,在第一批选拔未覆盖到的志愿者团队中,招募、选拔1名项目专员,团队中志愿者人数超过100人的,可配2名项目专员。确保每个结对的志愿服务团队(或基层团组织)都配上项目专员。以此为标准,团省委提出各市级团委关爱行动项目专员选拔基本指标(附件1)。各市级团委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选拔数量,指导各县级团委抓好落实。通过招募、选拔和管理,逐步建立覆盖全国所有结对农民工子女较集中学校的较为稳定的项目专员队伍。
    三、选拔流程
    (一)申报。各市级团委志愿者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指导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关爱行动项目专员申报表》(附件2),向所在地县级团委提出申请。各县级团委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核认定,经个市级团委审定后,汇总到团省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备案。
    (二)注册。通过审核的项目专员,纳入全国第二批项目专员信息库,采取统一规范,实行分级管理。第二批项目专员名单通过中国青年志愿者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并由各县级团委信息系统填报负责人录入到关爱行动信息统计系统。
    (三)进度。第二批项目专员选拔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11月6日以前,各市级团委组织各县级团委开展集中选拔,指导项目专员开通新浪微博并关注中国青年志愿者微博体系主帐号@中国青年志愿者和@陕西青年志愿者官方微博;11月15日以前,各市级团委汇总、审核各县级团委项目专员基本信息后,填报《第二批关爱行动项目专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指导各县级团委录入到关爱行动信息统计系统,统一报团省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审核备案,并开展项目专员推荐认证;11月30日以前,将各地选报的第二批项目专员名单在新闻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专员管理
    (一)统筹规划。各市级团委要制定专门选拔办法,完善项目专员招募、选配、管理等具体办法,建立健全宣传动员、审批注册、管理培训、考核评价、激励表彰等制度,加强统筹规划、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各市、县级团委要明晰职责,有效落实好项目专员队伍建设、管理、考核的相关制度。
    (二)加强培训。制定合理的培训规划,分批次组织项目专员进行分级培训。对于初任项目专员,要在就任3个月以内进行培训。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项目专员集中培训。按照全国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编制地方培训教材。通过集中授课、交流讨论、案例示范等多种形式,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确保项目专员在上岗前后接受系统规范的培训。
    (三)抓好管理。团省委将结合各地实际对项目专员进行统一认证,制作并颁发项目专员资格证,在保证申报质量的同时,在日常活动、微博使用等方面赋予项目专员特有身份认证,为他们开展活动、抓好管理提供便利条件。各市级团委要根据实际情况,对长期无法开展志愿活动或中途申请不再担任项目专员及时进行调整,并上报备案,确保志愿服务工作顺利开展。此外,充分调动项目专员参与工作的积极性,组织志愿服务,做好团队管理,加强宣传联络,整合社会资源。
    (四)注重考核。项目专员任期一般为1年,任满结束后组织专门考核和分类定级,并结合考核情况开展激励、续聘等工作。各市级团委要成立专门管理考核领导机构,参照《陕西省项目专员考评细则(试行)》(附件4),制定本市(区)考评细则。县级团委成立考核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考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分类定级,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开展定级,其中优秀名额不超过10%。
    五、组织第一批项目专员考核和分类定级
    对于2011年选拔的首批项目专员(包括后选拔、接替人员),各地要在11月15日前完成考核和分类定级工作,以各市团委为单位填写《第一批项目专员考核定级汇总表》(附件5)报团省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对于考核不合格或考核后申请不再继续担任项目专员的,各市、县级团委要及时招募、选拔、补充。由各市级团委汇总后填写《第一批项目专员补录汇总表》(附件6),在11月15日前报团省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选拔和建立一支项目专员队伍,是推进关爱行动的重要人才支撑,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举措。各市级团委和各县级团委负责人,是项目专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因地制宜,制定配套的选拔、管理、考核等办法。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审核,真正把有热情、有能力、有精力参与志愿服务的青年志愿者骨干选拔为项目专员。
    (二)广泛动员,强化宣传。坚持社会化动员和组织化动员相结合,广泛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博等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动员,确保选拔工作覆盖到结对的每一个志愿服务组织。大力宣传关爱行动志愿者组织和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优秀项目专员的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氛围。
    (三)加强建设,注重保障。坚持科学管理、强化建设、注重保障的原则,稳步推进项目专员队伍发展。要建立并完善项目专员信息数据库,采取抽查、暗访、公示等方式,确保项目专员信息的准确无误,数据管理做到动态化、精细化、科学化。注重把项目专员选拔考核工作与当前关爱行动志愿服务重点工作相适应、相衔接,推动项目专员工作科学发展。
    (四)注意节点,确保成效。本次工作涉及两大类,一是第二批关爱行动项目专员选拔工作,二是第一批项目专员考核定级工作。各市级团委要按照文件要求注意时间节点,及时上报所有材料,并指导第二批项目专员开通新浪微博,关注中国青年志愿者微博和陕西青年志愿者微博,确保本次活动成效,为陕西省关爱行动贡献力量。
联 系 人:陈晓华 乔敏 王珊
联系电话:029-88426647 
传    真:029-88426647
电子邮箱:sxyouth@126.com
附件:1.第二批关爱行动项目专员选拔基本指标分配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2.关爱行动项目专员申报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3.第二批关爱行动项目专员信息汇总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4. 陕西省项目专员考核细则(试行)点击下载此文件
      5.第一批项目专员考核定级汇总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6.第一批项目专员补录汇总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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