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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办发[2012]124号 关于用好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台帐统计系统的通知

更新时间:12年10月30日 点击数:1369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
为推进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帮助各级团组织动态掌握本地区工作进度,及时开展工作核查,团中央开发了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台帐统计系统(以下简称“台帐系统”)。目前,各市、县已经全部启用这一系统,为进一步做好台账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方式
可通过中国共青团网首页和农村共青团网首页的“乡镇实体化 ‘大团委’台帐系统”进入,也可以直接访问http://dtw.youth.cn进入。用户名为中文全称,如:共青团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周原镇委员会;初始密码为123456。目前,市、县、乡三级使用指南已经在“陕西农村青年工作者”QQ群共享,并由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下发各市,希望大家认真学习,熟练使用。
二、基本要求
台帐系统是团中央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半月报数据通报的主要依据。各地要高度重视,将台帐系统数据填报、核查作为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充分利用该系统对本区域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更有针对性地推进工作。
1.及时填报录入。工作台帐填报主体是乡镇团委,可采取登录台帐系统直接填报和在台帐系统中下载相应Excel格式表格,离线填写后上线提交两种方式填报数据。部分不具备上网条件的乡镇可填写纸质表格(见附件)报县级团委,由县级团委代为录入。各地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做到“随建随填”。
2. 加强数据核查。团省委将建立数据核查机制,每半个月对各省份新入库数据按不低于1%比例进行抽样电话核查。县级团委要对乡镇团委提交数据进行在线审定;地市、县区级团委要参照团中央做法,及时加强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三、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团中央要求,每个乡镇团委均要开通填报系统,并做到“随建随填”。
2. 明确组织规则,一定要按去年撤乡并镇后的最新乡镇数开通乡镇一级填报系统,开通前与县民政局联系确认;一些街道、社区实际存在,但民政局不承认的,并入合并后的新乡镇区域内。
3. 台帐系统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情况进行单独统计,要及时将相关情况录入系统。 
共青团陕西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
联系人:倪 欢
联系电话:029-88423120
邮    箱:qingnongbu@163.com 
附件:
    1.乡镇实体化“大团委”直属团组织信息登记表(纸质模版)点击下载此文件
    2.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信息登记表(纸质模版)点击下载此文件
    3.台账系统开通过程中常见问题答疑点击下载此文件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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