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陕西共青团!

专题工作专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列表 > 详情页

陕团办发[2012]128号 关于举办2012年度全省团属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骨干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更新时间:12年11月06日 点击数:2402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各青少年活动场所:
按照《关于支持团属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团属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业务知识水平,树立现代社会教育观念,熟悉有关教育法规,提高执教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决定举办2012年度全省团属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骨干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音乐舞蹈美术骨干教师。(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1)
二、培训目标
此次培训班由共青团西安音乐学院委员会、共青团西安美术学院委员会协办,聘请省内资深学者、专家、学科带头人授课,旨在全面提高我省团属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业务素养、教育理念、教学水平、科研能力、探索创新能力、现代教育技术水平,促进校外教育活动场所功能和效益得到更好发挥。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定于2012年11月13日---11月16日(13日下午报到,16日上午返程)
音乐舞蹈专业班报到地点:西安市旭丰快捷酒店。位置(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183号音乐学院北门外向西50米,陕西省体育场南门正对面
美术专业班报到地点:西安臻美文化艺术酒店。(位置: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西安美术学院南侧20米)
四、培训内容
1.音乐舞蹈专业班:《音乐教学设计》、《视唱练耳》、《儿童舞蹈编排与设计》、《钢琴基础教学》。
2.美术专业班:《综合绘画技法研究》、《漆画、金属加工及木雕研究》、《水彩画技法研究》、《国画人物画技法研究》。(自备毛毡、毛笔、颜料等国画用具)
3.参观学习。
五、有关要求
1.各市(区)团委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选派人员参加培训,不得缺席。
2.培训费、食宿费由团省委承担,往返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
3.请将参会人员名单于11月8日下午5点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名单报陕西省青少年活动指导中心。
联系人:朱小军(18092208121)  马晓琳(18092208128)
        郝亮亮(15691623688)
电 话:029-88412005      
邮 箱:stxzyg@126.com
邮 编:710068   
地 址:西安市红缨路158号
音乐舞蹈专业班:
     (负责人:王 芳 电话:15829925656或029—88256315 )
美术专业班 :
     (负责人:霍瑞亭 电话:1399196721;李梦琪 电话:15991786897)
附件: 1.陕西省团属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骨干教师培训班名额分配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2.陕西省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培训回执点击下载此文件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2年11月5日

上一篇文章:陕团办发[2012]127号 关于做好陕西省学生联合会第九次代表大会有关筹备工作的预通知

下一篇文章: 陕团办发[2012]129号 关于召开全省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推进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