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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办发[2012]103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形成全省共青团新媒体和文化工作系统化格局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12年08月17日 点击数:2276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
根据团中央《关于推动形成共青团新媒体和文化工作系统化格局的通知》(中青办发〔2012〕25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围绕形成共青团新媒体和文化工作系统化格局加紧推进工作的紧急通知》,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引导青年工作由“内容供应”向“产品供应”全面转变,使我省各级团组织更好地融入青年、融入社会,努力实现“两个全体青年”的目标要求,圆满完成团中央提出的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形成共青团新媒体和文化工作较为完整的、系统化的工作格局的目标,团省委专门下发了文件(陕团办发【2012】74号)对我省共青团新媒体和文化工作系统化格局作出了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的落实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共青团新媒体和文化工作系统化格局的具体目标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各省级团委在具有普遍性的新媒体和文化载体运用上形成比较完整的工作格局;二是各地市级团委在运用新媒体和文化手段开展工作的若干方面取得有亮点的工作突破;三是各县级团委形成借助新媒体和文化手段开展工作的若干活动项目。
二、工作存在问题
共青团新媒体和文化成果交流展览会之后,全省各级团组织围绕各自层级的目标任务,在推进新媒体和文化工作方面采取了不少切实有效的举措。从我省各级团组织贯彻陕团办发【2012】74号文件的情况看,存在的较为普遍和突出的问题主要有:
1. 微博运用方面。一是虽然各地市、县两级团组织基本都已开通了官方微博,但除个别外,粉丝数普遍不多,发布内容受青年欢迎度不高,互动情况一般;二是全省各地团组织的工作战线、工作品牌很少开通微博。三是全省各地团组织腾讯微博开通较少。
2. 开设电视栏目方面。部分地市级团委尚未能与本区域内电视台、电台联合主办一档面向青少年的长期、固定栏目。
3、手机报运用方面。大部分市级团委尚未开通手机报。
4、文化产品创作及推介方面。虽然各市级团委均有一些原创或推介的文化产品,但是种类较为单一。同时,原创或推介的文化产品的数量较少。
三、工作要求
目前,实现既定工作目标的时间已经较为紧迫,请各市级团委推动本区域内各级团组织对照陕团办发【2012】74号文件要求,抓紧补齐不足项目。尤其要针对前述四个普遍、突出问题,广泛动员各地企业团组织,各级少先队、青联组织,希望工程、青年文明号、保护母亲河、12355等团的重点工作品牌开通微博;努力适应微博传播规律,改进微博内容和表达方式,增强团组织和团干部微博的互动性;有力协调与同级电视台联合主办至少一档面向青少年的电视栏目;要积极开通市级手机报平台,鼓励本区域内县级团委建立手机报或短信群发平台;要争取联合社会力量创作或推介出一批在本区域内有影响力的青少年文化作品。
为及时掌握全省各地市、县两级团组织的工作推进情况,请各市级团委宣传部于9月1日前,以填报表格的形式(见附件),上报本地两级团组织的各项目标任务推进情况。
附件:1、地市级团组织新媒体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推进情况统计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2、地市级团委运用新媒体和文化手段开展工作有亮点的活动项目点击下载此文件
      3、县级团委借助新媒体和文化手段开展工作的活动项目点击下载此文件
联 系 人:马  梁    张  晨
联系电话:029-88418209
电子邮箱:stxzyg@126.com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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