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江河湖泊是哺育人类、孕育文明的母亲河。长期以来,全省广大青少年和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积极参与环保实践,为保护母亲河、改善生态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在保护重点江河湖泊与林草湿地、资源节约、生态修复、环境教育、低碳社会建设等领域和青少年环保事业方面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单位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影响带动更多的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参与生态环保,经基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层层推荐,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陕西省水利厅、陕西省林业厅共同评审和面向社会公示后,现决定授予陕西省江河水库管理局等15个集体陕西省保护“母亲河”奖组织奖、孙琦等25人陕西省保护“母亲河”奖个人奖、泾阳县麦秸沟小流域治理示范区项目等10个项目陕西省保护“母亲河”奖项目奖。(获奖名单详见附件)
保护母亲河、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评选保护“母亲河”奖,是对长期以来为保护母亲河、保护生态环境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褒奖,是对青年身边可敬、可亲、可学的环保榜样的树立和生态文明理念的弘扬,更是对广大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参与生态环保事业的呼唤。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励,做环境保护的示范者,影响、带动更多的人积极参与生态环保实践;社会各界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投身生态环境保护,作保护环境的践行者,积极行动起来,把保护环境作为一种责任和奉献,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新陕西作出应有贡献。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陕西省水利厅
陕西省林业厅
2012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