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鹏,男,汉族,1993年 2月出生,共青团员,延安市宝塔区人,生前系长安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专业2011级1班学生。洪志文,男,汉族,1992年10月出生,共青团员,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生前系长安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专业2011级1班学生。2012年4月25日,曹鹏、洪志文在美术写生实习过程中,抢救一名不慎落水的同学时不幸牺牲。
曹鹏、洪志文同学是新时期陕西青年学生的优秀代表。他们在人民群众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危急关头,不怕牺牲,挺身而出,舍己救人,充分展示了当代陕西青年学生热爱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追求,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为表彰他们的英勇事迹,引导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学习他们的崇高品格,共青团陕西省委决定追授曹鹏、洪志文同学“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共青团陕西省委号召全省广大团员青年向曹鹏、洪志文同学学习,学习他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崇高精神,学习他们不惧危险、舍生忘死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们关爱他人、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全省各级团组织要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以曹鹏、洪志文同学为榜样,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坚持远大理想、刻苦学习、艰苦奋斗、开拓创新、高尚品行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记光荣使命,珍惜宝贵机遇,以坚定的信念、宽广的胸怀、创造的激情、务实的态度,踊跃投身全面建设西部强省的伟大实践。
共青团陕西省委
201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