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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办发[2012]41号 关于催报征集《陕西省志•共青团志》资料的通知

更新时间:12年03月16日 点击数:1027

各市(杨凌示范区)、县(市、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厅(局、企业)团委、高等学校团委:
 
第二轮《陕西省志·共青团志》的编纂工作已全面启动,2011年8月30日,团省委下发了《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做好全省共青团史料征集工作的通知》(陕团办[2011]75号),截止目前,宝鸡团市委、宝鸡各区县团委及部分市、县、区,高校,团工委已按文件要求报送了有关资料,请未报送资料的基层团组织按以下要求做好报送工作。
 
一、全省各级共青团组织特别是团的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做好共青团史料征集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以高度自觉和负责的精神,按时完成各项史料的征集任务,确保第二轮《陕西省志·共青团志》编辑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二、为强化工作责任,此次《团志》史料征集对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的基层团组织予以表彰,对未完成的基层团组织将通报批评。
 
三、为协调统筹《团志》资料征集工作,各市、县(市、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厅(局、企业)团委、高等学校团委要落实团史资料征集工作的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并将姓名与联系方式上报《团志》编辑办公室。
 
四、第二轮《陕西省志·共青团志》史料征集工作的具体要求仍以2011年8月30日陕团办发[2011]75号文件规定的内容为准。所有的图文资料于2012年6月30日前以纸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团省委《团志》编辑办公室。
 
五、报送地址
 
西安市红缨路158号团省委《团志》编辑办公室。
 
邮 编: 710068
 
邮 箱: 1041007764@qq.com
 
传 真: 029—88429857
 
联系人: 唐学霖   029—88404253
 
          王 嫚   029—88429857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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