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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办发[2012]43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陕西省青少年环境保护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12年03月19日 点击数:1204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各高校团委:
为引导青少年增强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投身“绿色陕西 生态陕西”建设的具体行动,现就申报2012年陕西省青少年环境保护资助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继续坚持面向各市、县及高校的青少年环保社团,今年将首次资助部分社会环保社团,以扩大团的社会影响力。
二、申报时间
2012年3月15日—4月15日。
三、项目设置
2012年陕西省青少年环境保护资助项目重点资助两个方向,一是重点资助围绕渭河综合治理、汉江综合整治工程、“千里绿色长廊”、关中大地园林化等生态工程开展的植树造林、生态修复等项目;二是重点资助围绕秦岭等重点生态区域开展的各类环保宣教活动。资助项目具体分为资助项目、优秀资助项目和特别资助项目。
(一)资助项目。拟设资助项目30个,各资助人民币3000元。主要是针对上述领域里的创意与企划评选资助项目,用于项目创意或企划的实施与推广。
(二)优秀资助项目。拟设优秀资助项目20个,各资助人民币5000元。针对上述领域里的创意与企划评选优秀资助项目,用于业绩突出的青年团队开展项目活动。
(三)特别资助项目。拟设特别资助项目5个,各资助人民币1万元。用于扶持实施1年以上,在上述领域里将产生规模效应与辐射效应的重点项目。
申报项目可以是正在实施的,也可以是已经规划的环保创意项目。2012年度参与或承办全省青少年保护母亲河行动各子活动的环保社团予以优先考虑。
四、申报条件
(一)响应国家环保政策,充分体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理念,切实反映广大青年与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和低碳社会建设的迫切要求,在环境教育、生态修复、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低碳社会等领域有一定贡献。
(二)受到所在地区广大群众的关注和党政机关的支持,属当地生态保护的优先领域或重点课题,可操作性强,覆盖面广。
(三)活动主题鲜明,实施区域明晰,步骤有序稳妥,技术保障到位,监管措施可靠,项目成果有望产生积极的示范效应并具备一定的延续性。
(四)拥有稳定的实施团队,具有一定的操作技能和相关活动经验。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县(市、区)环保社团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向所在县(市、区)团委提交项目申请表(附件1),经县、市团委审核通过后,以市为单位统一报团省委,并填写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高校环保社团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向所在学校团委提交项目申请表(附件2),经校团委审核通过后,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团省委。社会环保团体可经过主管单位审查后推荐上报,并提交项目申请表(附件2)。原则上各县(市、区)团委、各高校团委可推荐1个申报项目。
(二)项目实施。申报项目经团省委审核后确定资助项目名单并通过团省委网站对外公布。除特别资助项目外,其余申报项目必须于2012年10月30日前完成。
(三)资金拨付。获资助项目在实施完成2周内,向团省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附件4),经审核合格后拨付项目资金。
六、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与各高校团委要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多渠道征集项目资助的候选团队,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推报一批有竞争力的资助项目。
(二)特别资助项目方案设计要注意与省上重大生态工程相结合,注重细节,并借鉴成功范例,从省内外基层环保实践中探寻有益启示。
(三)各县(市、区)团委要认真审核当地上报资助项目,实事求是,确保申报项目质量。
(四)各县(市、区)团委要指导环保社团按照项目申请内容落实好项目的实施;要通过项目的实施做好青少年环保社团的注册工作,并在全省保护母亲河行动官方网站“绿色联盟行动”(http://xian.qq.com/zt2011/muqinhe/index.htm)进行实名登记。
(五)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打印并附电子版,按指定时间将申报材料报送团省委农工部。(联系人:贺翔;电话/传真:029—88423120;地址:西安市红缨路158号团省委农工部;邮编:710068;电子邮箱:qingnongbu@163.com)
附件:1、陕西省青少年环境保护资助项目申报表1点击下载此文件
      2、陕西省青少年环境保护资助项目申报表2点击下载此文件
      3、项目汇总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4、项目实施证明材料提纲点击下载此文件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2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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