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陕西共青团!

专题工作专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列表 > 详情页

陕团办发[2012]46号 关于印发《共青团陕西省委“四进三问三解”活动“四公开”联系青年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更新时间:12年03月22日 点击数:2309

各市(杨凌示范区)、县(市、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厅(局、企业)团委,有关学校团委,机关各部(室)、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团省委“四进三问三解”活动方案的要求,现将《共青团陕西省委“四进三问三解”活动“四公开”联系青年工作规范(试行)》印发你们,请全省各级团组织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并在3月底以前完成所属专职团干部“四公开”相关工作。
附:1、共青团陕西省委“四公开”基本信息点击下载此文件
    2、共青团陕西省委机关干部职工“四公开”一览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共青团陕西省委机关干部职工“四公开”一览表2点击下载此文件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2年3月21日
 
共青团陕西省委“四进三问三解”活动“四公开”
联系青年工作规范(试行)
根据团省委“四进三问三解”活动方案的要求,团省委机关干部职工在陕西省共青团网站进行“四公开”即:公开工作地点、公开个人实名微博、公开个人电话号码、公开个人邮箱地址,方便与广大团员青年的联系,为了及时有效为青年释疑解惑、提供服务,特制订本规范。
第一条 团省委机关干部职工接待每一名来电来访青年要遵循举止文明、礼貌热情、耐心周到、答对有据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名来电来访青年,无“烦、厌、怨、难”的情绪,真正做到为青年解忧、为青年解怨、为青年解困。
第三条 以实事求是、多措并举的方式,着力解决青年的诉求,力争使青年满意,努力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第四条 实行“首问负责制”,即首先接到来电来访的人员要负责到底,直至青年诉求得到回复。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或拖延处理时间。
第五条 青年通过信件、网站、电邮、微博、短信、电话等形式所提出的疑问、诉求,要在三日内给予回复。
第六条 及时查看个人邮箱、实名微博、来信来电,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努力争取及时与青年沟通交流。
第七条 答复来访来电和电子邮件提出的问题时,既要准确地掌握政策,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不清楚、掌握不确切的问题及时请示有关领导,给予青年一个准确的解答。
第八条 接受来电来访时,正确使用规范的文明用语,诚恳耐心倾听青年诉求,不打断对方说话,不讲刺话、不讲假话、不讲粗话、不讲脏话。
第九条 接受来电来访时,在《联系青年记录本》上记录每名青年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相关内容及答复情况。
第十条 青年来访时,应先暂停手上的工作,站立微笑,热情接待,让座倒水,主动向青年询问“有什么能帮您的吗?”等。不指责批评来访青年。
第十一条 青年离开时,应主动送至门口,并说“谢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您慢走,请放心,我会在三日内给您答复”等。
第十二条 青年通过电话反映诉求时,应及时接听电话。若遇开会等不方便接听电话的时候,要通过短信等其他方式向来电青年解释清楚,并告知待事情结束后立即给予回复。
第十三条 在接听青年电话时,首先要向对方问:您好!(早上好!中午好!下午好!)。先自报家门,我是陕西团省委××部门×××,再询问对方的要求。
第十四条 正确、迅速、谨慎的进行处理来电。认真理解对方意图,并让对方作必要的重复,使对方积极反馈,不说与来电内容无关的废话、空话。
第十五条 电话内容讲完后,应等对方结束谈话再以“再见”或“谢谢”为结束语。对方放下话筒之后,自己再轻轻放下,以示尊重。
第十六条  实名微博发送消息时,遵循政治性、真实性和引导性的原则。
第十七条 实名微博内容必须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符合客观实际,经得起推敲、核对;兼顾思想性,语言和逻辑风格要适合青年习惯。
第十八条 实名微博回复青年诉求时,公开回复话语注重正面引导,内容涉及敏感话题时,可采用私信的形式进行沟通,不得造成不良影响。
第十九条 每名干部职工要恪守职业道德,不刁难、阻碍青年的来访来电,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
第二十条 聘请100名监督员,由老团干、党政干部、优秀青年代表、各界普通青年组成,对“四公开”联系青年工作进行监督,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督查。
第二十一条 团省委办公室每月对“四公开”联系青年工作监督员督查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及时通报落实相关情况。
第二十二条 团省委向社会公布“四公开”联系青年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9-88407451,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十三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团省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一篇文章:陕团办发[2012]45号 关于确定2012年农村青年“领头雁”培训省级示范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文章: 陕团办发[2012]47号 关于开展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团建“百日攻坚”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