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陕西共青团!

专题工作专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列表 > 详情页

陕团办发[2012] 9号 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青年“领头雁”省级示范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12年02月07日 点击数:844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
为全面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强农村青年科技教育培训,造就一支新型农业农村青年人才队伍,团省委决定2012年继续支持基层做好农村青年“领头雁”示范培训工作,现就农村青年“领头雁”省级示范培训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2012年省级培训项目计划培训2000人次,其中:计划开展以县为单位的示范培训5期,每期培训100人次,共培训500人次;计划开展以乡镇为单位的示范培训30场次,每期培训50人次,共培训1500人次。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原则
1、农村青年领头雁培训省级示范项目要贴近党政工作大局和基层青年,围绕农村产业布局,突出在优势农产品区域实施,注意向全省重点示范镇、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产业试验站所在乡镇、扶贫开发重点区域倾斜。
2、以县(市、区)级团委为单位申报,每县可以向市级团委提交1个县级示范培训或2个以内乡镇团委示范培训项目申请,各市对县级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和推荐,每市限推荐一个以县为单位的示范培训项目,不超过5个以乡镇为单位的培训项目,推荐时注意排名顺序。
(二)扶持标准
农村青年“领头雁”省级示范培训班原则上每期培训不低于3天,县级实施项目,培训补助经费150元/人;乡镇实施项目,培训补助经费100元/人。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日期截止3月1日。
(四)审批流程
1、逐级申报。由县区填写申报表(附件1),所在市(区)初审盖章后统一上报,团省委审批。
2、项目公示。经审批通过后,由项目县提交详细的培训方案报团省委农工部;方案审核通过后,在团省委网站发布培训通知,并由项目县提供实时培训信息。
3、上报资料。培训结束后15日内,项目县需向团省委农工部提供以下资料:①策划方案;②开班仪式议程、领导讲话等相关资料;③培训讲义;④培训人员名单;⑤培训相关照片(4张)和宣传报道资料。上述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同时发电子版,纸质照片请直接打印在A4纸上,每张纸限打印2张照片,并用附注文字对场景予以说明。
4、审核拨付培训资金。培训项目按时间节点要求提供培训资料,经审核合格后按照标准拨付项目资金。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
农村青年“领头雁”培训工作是共青团服务农村青年就业创业的一项重要品牌工作,各团市委要高度重视,积极谋划全年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县区团委进行申报,并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
(二)结合实际,科学培训
要紧密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主导产业发展和农村青年现实需求,深入开展调研,科学确定培训项目、内容和教学方式,进一步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宣传,注重创新
各项目县、乡团委要做好培训前的宣传工作,做好培训信息的及时发布,广泛发动农村青年参加培训;要认真做好培训总结工作,及时报送相关资料;要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培训机制和模式,切实发挥省级示范培训的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1、陕西省农村“领头雁”培训申报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2、培训资料上报标准格式点击下载此文件
团省委农工部联系人:贺 翔
联系电话/传真:029—88423120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2年2月6日

上一篇文章:陕团办发[2012] 8号 关于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

下一篇文章: 陕团联发[2012] 9号 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工作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