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陕西共青团!

专题工作专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列表 > 详情页

陕团办发[2012]15号 关于在全省开展“传承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建设和谐陕西”主题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12年02月21日 点击数:2210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厅(局、总公司)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今年3月5日是第49个“学习雷锋纪念日”,也是第13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学习雷锋活动的工作安排,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做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良好社会风尚的创造者,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团省委、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在全省广泛开展“传承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建设和谐陕西”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及团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引领全省青年志愿者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积极投身“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实践中,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及省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
传承雷锋精神 参与志愿服务 建设和谐陕西
三、活动时间
  主题活动集中在3月,3月5日当天形成活动高潮。
四、活动内容
1、广泛开展雷锋精神宣传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学习雷锋活动在新时期的继承和发扬,志愿服务是学雷锋活动的丰富和发展,是学雷锋活动经常化的一种有效形式。各级共青团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志愿者积极在车站空港、文化广场、商业中心等人员密集地区开展较大规模的现场活动,展示本地青年志愿者事业发展成果,宣传优秀典型和品牌项目,进一步扩大志愿服务在宣传雷锋精神上的作用。结合行业特点和各地实际,采取基层调研、社会调查、工作讨论等方式,召开座谈会、研讨会、报告会等形式扩大雷锋精神的影响力,在全社会形成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的生动局面,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氛围。
2、广泛开展困难帮扶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和爱心企业,深入学校、社区、敬老院、福利院等公益机构,以农民工子女、空巢老人、孤儿和孤寡老人为服务对象,深入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弱势群体等困难帮扶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狠抓结对工作,提高结对质量,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内容开展志愿服务,进一步推进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通过开展以“一助一”、“多助一”长期结对为基本形式的志愿服务,为社区困难群众、空巢老人、孤儿等提供生活料理、医疗保健、法律援助、信息咨询、心理疏导、文体娱乐、爱心家教等方面的志愿服务,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广泛开展倡导文明风尚志愿服务活动。围绕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等重大会议的召开,重点开展“迎盛会、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维护公共环境秩序。组织志愿者大力宣传普及礼仪知识,在社会上树立注重礼仪、热情友善、文明礼貌的良好风尚,引导社会公众做“尚德重礼陕西人”。推动电信、建设、铁路、交通(民航、公路、邮政)、旅游、商务、卫生、工商、税务、检验检疫等公共服务和窗口行业广泛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等系列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为社会提供多样化、专业化的延伸服务,争做文明使者。
4、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活动。配合渭河流域治理、汉江综合整治、关爱大秦岭及各地开展的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创建及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等党政工作大局,结合中国志愿者服务日、保护母亲河、植树节、消费者权益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公众主题活动日,组织广大志愿者以背街小巷、社区楼院、公共场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部位为重点,广泛开展植树护树、环保宣传、村容村貌整治、节能减排、卫生大清扫、垃圾分类回收、环境美化等城乡清洁志愿服务活动,着力改变乱扔垃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现象,强化生态环保意识。
五、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传承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建设和谐陕西”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上来。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各高等学校团委要提早谋划,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设计活动载体,在活动组织和实施的过程中要紧扣“学雷锋”这一主题,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学习雷锋精神、传承雷锋精神、弘扬雷锋精神。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团委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县(市、区)工作有安排、有行动、有成效,努力在全省共青团兴起新时期“学雷锋”活动的热潮。
2.立足基层,注重实效。各级团组织要把学雷锋活动同解决青年普遍关心的问题结合起来,同团省委“四进三问三推动”大调研成果的转化结合起来,动真情、办实事、解难事。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分类指导,通过主题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年的民族自豪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广大青年学雷锋的热情转化为建设西部强省的动力。
3.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等大众传媒的作用,运用新闻报道、时事评论、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强舆论引导。及时总结活动开展的情况和积累的经验,注意发现、培养、树立、宣传典型。要组织刊发一批学习雷锋活动的综述性文章,采访报道一批学习雷锋活动的鲜活事例,营造学习雷锋活动的良好氛围。    
联 系 人: 唐超    乔敏
电话/传真:029—88426647   
邮     箱: sxyouth@sohu.com  
地     址:西安市红缨路158号团省委志工部
邮    编:710068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2年2月17日 

上一篇文章:陕团办发[2012]14号 关于共青团城市战线重点工作月报表上报形式转化的通知

下一篇文章: 陕团办发[2012]16号 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城市共青团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