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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联发[2012] 1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12年01月10日 点击数:2121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农业银行各二级分行:
自2009年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团组织与农行系统密切合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小额贷款各项工作,已经联合向8422名农村青年发放创业小额贷款3.88亿元,占到全省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总人数和金额的1/3以上。但工作中也还存在思想认识和工作推进不平衡、贷款投放规模较小等不足,难以满足全省广大农村青年增收成才的迫切愿望。为了进一步推动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工作,近日团省委、农行陕西分行在西安联合召开了全省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推进会,双方签署了“十二五”期间《全面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合作协议》,安排部署了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为了落实好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促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农行各二级分行要认真做好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和落实,按照会议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工作态势,认真研判工作现状与面临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把好方向,抓好落实,不断推进各地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各地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的情况要及时上报团省委农工部和农行陕西分行农户金融部。
二、进一步细化《框架协议》内容
各地团委、农行分支机构要根据团省委、省农行签署的《全面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合作协议》内容,依据各地实际情况,与西咸新区、现代农业园区、重点示范镇、扶贫和移民搬迁等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相结合,以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快速发展,构建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提升团组织服务青年的能力为目标,细化相应协议内容,确保协议内容落在实处。
三、全面落实“五个一”工程措施
各地团委、农行二级分行要进一步落实好团省委与农业银行提出的“五个一”工程,即团省委和省农行主抓一个市的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市团委、市农行主抓一个县的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县团委、县支行主抓一个乡镇的农村青年创业贷款,一个分理处主抓一个村的农村青年创业贷款,一个青年团干帮扶一名农村创业青年,按照“分工负责、合作共赢”的原则,力争每年扶持农村青年1万人,办理惠农卡1万张,发放农户小额贷款2亿元,“十二五”期间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发放总额达到10亿元。
四、不断深化团银合作关系
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涉及面广,各地团组织与农行系统必须密切协作、有机融和、高度结合,才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级团组织要不断打造好合作平台,结合农村青年实际和金融行业特点,甘当小学生,主动和农行部门联系、沟通,通过团银联合发文、共同召开会议、签署合作协议等方式,深化合作关系。试点推行乡镇团干部兼任基层农行信贷员,基层农行办事处主任兼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的“双挂”制度,以交叉任职的方式促进相互了解、减少工作环节,推动工作快速发展。
五、注意加强工作经验总结宣传
各地团组织与农行系统要牢固树立一抓到底的意识,进一步落实工作推进责任制,细化工作内容、强化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平台和微博工具,广泛宣传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扩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要注意加强工作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提炼、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扩大社会影响,提高工作成效;加强信息反馈,及时向团省委、农行陕西分行报送工作数据和经验总结等材料,以便在全省范围内总结和推广。
附件:共青团陕西省委员会 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全面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合作协议》点击下载此文件
  
                                          共青团陕西省委员会      
                                               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
                                            201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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