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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联发[2011] 75号 关于共同实施农村青年一村一品创业行动的意见

更新时间:11年12月01日 点击数:2029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农业局:
 
发展一村一品,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区域特色产业、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随着一村一品规模的不断的扩大和产业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以农村外出务工青年、返乡大学生等为主的农村青年开始积极参与到一村一品发展之中,有力地推动了一村一品进程。为充分发挥农村青年在一村一品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按照团省委、省农业厅《共同促进陕西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合作协议》精神,团省委、省农业厅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共同实施农村青年一村一品创业行动。具体意见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一县一业、四区一带建设和一乡一业示范乡镇、一村一品示范村产业发展,鼓励农村青年大力推行一村一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加大品牌培育力度,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围绕全省休闲农业发展总体规划,鼓励农村青年创办或领办休闲农业产业示范园、休闲农庄和休闲农家,加快休闲农业发展。“十二五”期间,全省每年开展一村一品和休闲农业发展青年带头人专项培训500人次,培养一村一品和休闲农业农村青年示范户(园、农庄、农家)100个。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一村一品创业培训。从全省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中推选优秀创业青年代表,按照产业类别,集中开展创业能力提升省级示范培训,每年培训500人。培训对象一般要求4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一村一品主导产业或休闲农业创业,有进一步扩大发展的计划。
 
(二)开展一村一品创业扶持。结合一村一品创业培训情况,每年择优扶持100个一村一品和休闲农业青年创业带头人,由团组织与金融机构协调,优待给予创业小额贷款。
 
(三)开展一村一品创业示范户(园、农庄、农家)创建。积极发掘在全省一村一品和休闲农业发展中涌现出来的青年创业典型,由各级团组织与农业部门逐级推荐上报,由团省委、省农业厅共同命名,每年命名100个一村一品青年创业示范户(园、农庄、农家)。
 
(四)切实加大一村一品青年人才支持。围绕一村一品和休闲农业发展需要,积极探索向一村一品示范村和休闲农业发展示范区派驻大学生助理工作,由农业部门提出人才需要计划,团省委协调高校,选拔优秀大学生骨干担任大型养殖场、专业合作社、产业园区担任场长(理事长、经理)助理。积极引导和促进农村青年人才领办、创办青年专业合作社。积极创造条件,促进青年人才的交流、培训,不断强化人才支持。
 
三、职责分工
 
各级团组织主要做好培训对象的初选,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推荐一村一品青年创业示范户(园、农庄、农家)候选人;向涉农金融机构做好贷款项目推荐工作;协调高校选拔优秀大学生担任助理。
 
各级农业部门依据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共同进行培训和推荐对象的审查,进行创业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支持创业项目,协调培训经费,共同做好一村一品青年创业示范户(园、农庄、农家)的评定和大学生助理下派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共青团陕西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陕西省发展一村一品指导中心共同负责这项工作的实施,成立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指导各地开展具体工作。各市、县团组织和农业部门也要成立相关机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切实抓好落实。坚持从一村一品发展的大局和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团农紧密协作,共同提出工作实施的具体方案,协同推进工作项目的实施。要将培训、创业、示范户评定、大学生助理下派等工作统筹安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
 
(三)加强典型宣传。切实做好一村一品青年创业好典型、好经验的发现和总结,利用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站等新闻媒体,突出主题、集中时间、形成声势,及时进行宣传推广,在更大范围带动广大农村青年投身一村一品和休闲农业发展。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农业厅
 
                       201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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