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陕西共青团!

专题工作专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列表 > 详情页

陕团办发[2011]120号 关于申报青年群众工作调研报告的通知

更新时间:11年12月05日 点击数:1798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厅(局、总公司)团委,有关高等学校团委,团省委机关各部(室):
 
今年7月份,团省委下发《通知》,在全省各级团组织中深入开展“四进三问三推动”青年群众工作大调研活动。全省各级团组织通过调研,增进了对青年群众的朴素感情,较为全面地了解了基层工作和青年状况,对青年群众工作也有了更为深入的思考和探索,达到了预期效果。
 
为进一步汇集、总结、推广我省各级团组织在大调研活动中掌握的青年群众工作新经验、新做法、新规律,团省委拟于近期编写《全省青年群众工作调研成果集》,现请各单位上报相关调研材料。要求如下:
 
1、申报编印的调研材料要以全省团组织下半年开展的“四进三问三推动”青年群众工作大调研活动为背景,可以是反映青年群众工作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单方面的调研报告,也可以是反映青年群众工作总体情况的调研报告。
 
2、所报经验材料须严格把关,优先选取各级团委在青年群众工作中涌现出的新经验、新做法、新规律、新典型,全面真实地反映并代表其创新性工作成就。
 
(1)材料需由撰写人、审核领导共同签字,并统一规范格式。格式规范如下:A4纸,每页20行、每行25字,标题黑体二号,一级标题为黑体三号,二级标题为楷体三号,正文为仿宋三号,页边距上4.1、下3.7、左右均为3.17,每篇不超过5000字。
 
(2)每一市级团委选送市级调研报告不得超过2篇,县级不得超过5篇;省直各团工委选送各自调研报告不得超过2篇,所属各单位团委不得超过5篇,请于12月15日(星期四)前将电子版报送至团省委办公室李宗际,联系电话:029—88412021,邮箱地址:sxgqt@163.com;并同时将纸质材料通过特快专递邮寄至团省委办公室,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红缨路158号,邮编:710068。
 
(3)各企业、总公司团委请于12月15日(星期四)前将调研报告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报送至团省委城工部,由城工部筛选把关,总量不得超过8篇;有关高等学校团委请于12月15日(星期四)前将调研报告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由学校部筛选把关,总量不得超过8篇。学校部、城工部筛选把关后于12月19日(星期一)前将所选调研报告报团省委办公室。
 
(4)团省委机关相关部门形成的战线青年群众工作调研报告,于12月15日(星期四)前报办公室。
 
申报材料如被采用,将在年底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体现。
 
特此通知。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1年12月2日

上一篇文章:陕团办发[2011]121号 关于公布“本香杯”陕西省大学生村官创业设计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下一篇文章: 陕团联发[2011] 77号 关于开展“雁塔祈福 钟鸣五洲——妙音领诵童”海选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