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机关各部(室):
按照《关于在全省各级团组织和专职团干部中开设使用微博的通知》(陕团办发〔2011〕69号)要求,团省委机关及全体干部、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及班子成员的新浪实名微博须于8月18日前开通并进行认证,各县(市、区)、有关企业团组织、高校团组织、省直各团工委及全省所有专职团干部须于9 月20日前开通并进行认证。为进一步推动工作开展,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截止8月31日18:00)。
一、基本情况
全省开设并通过认证的团组织官方微博共23个。其中团省委官方微博1个,11个地市团组织各开通官方微博1个,县(区)级团组织开通官方微博5个,陕西省少工委、陕西青年志愿者协会、陕西省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西北勘测设计院团委、陕汽集团团委、宝鸡文理学院团委分别开通官方微博1个。
全省专职团干部开设并通过认证的个人实名微博92个。其中团省委党组成员开通微博4个,其他机关干部开通微博38个,完成应开通目标数的86%;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班子成员开通微博33个,完成应开通目标数的97%;其他各级专职团干部开通微博21个。
二、存在问题
1、个别组织和干部重视程度不够。一是一部分应按期开设新浪微博并通过实名认证的团组织、团的外围组织和专职团干部未能如期完成目标任务;二是个别已开设并通过认证的实名微博仅停留在开通层面,尚未发布任何有效微博内容。
2、个别实名微博的管理不够规范。一是个别团组织和团的外围组织官方实名微博公私不分,与管理员个人微博混为一谈,密码管理人员过多,信息发布随意性太大;二是微博内容更新速度过慢,没有充分发挥微博传播速度快的特点,没有充分迎合网友需求。
3、部分微博内容吸引力亟待提升。一是公文式语言大量充斥,过生硬、不生动,与青少年的语言习惯和兴趣特点不吻合;二是一些实名微博简单的将工作通知、新闻通讯等网址链接于微博内容,缺乏政策信息、服务信息等有效内容,没有充分发挥微博的自身特点,吸引力不足。
4、微博思想引导功能发挥不明显。一是对实名微博的认识定位不准确,一些组织和干部仅把官方微博当做宣传工作的渠道、把个人微博当做抒发情感的平台,没有认识到开设微博的根本任务是开展青少年思想引导工作;二是微博应用形式过单一,大部分微博仅限于文字表达,对微访谈、微视频、微图片、微关注等功能运用不足。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如期完成开设目标。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微博的开设和使用工作,要按通知要求,尽快完成第一阶段尚未完成的目标任务,同时严格把好9月20日的时间节点,确保按期完成各县(市、区)、有关企业团组织、高校团组织、省直各团工委及全省所有专职团干部开设新浪微博的目标任务。
2、健全机制,确保微博管理及时有效。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各自实际,尽快制定微博管理的实施细则,明确信息收集、报送、发布等环节的具体步骤,推动微博管理的制度化、程序化。同时,各级团组织要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宣传自己的官方微博,切实提高利用微博服务和引导青少年的能力和水平。
3、注重培训,切实提升微博运用能力。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对团干部使用微博技能的培训,加强纪律要求,不断提高团干部的思想认识及使用微博的能力和水平。下一步,团省委将组织专业力量巡回对全省各市团干部进行专题培训。
4、加强研究,充分发挥微博引导功能。各级团组织要着力探索符合青少年语言习惯、具有共青团显明特色的语言体系,力求在微博语言上吸引青少年、影响青少年。要着力探索迎合青少年兴趣特点、符合共青团工作职能的内容体系,力求在微博内容上服务青少年、引导青少年。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