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陕西共青团!

专题工作专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列表 > 详情页

陕团联发[2011]33号 关于实施“农村青年领头雁――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行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11年06月17日 点击数:1354

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团委、农业局(委)、工信局:
农村信息化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也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信息化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实施了“信息入村”工程,建设了2.7万个村级信息服务站,聘任了2.7万名农村信息员,以大学生村官、种养大户、村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等为主体的一大批农村青年纷纷进入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领域,有力地推进了我省农村信息化进程。为了深入推动信息入村工程应用,更好地发挥农村青年在农村信息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团省委、省农业厅、省工信厅决定从今年起实施“农村青年领头雁――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行动”。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为基本出发点,以推动农村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为主要目标,积极筛选和树立农村青年在农村信息化领域的创业典型,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农村青年尤其是返乡创业青年在农村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中的积极作用,培养更多的农村青年创业“领头雁”,不断推动全省农村信息化水平提升。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培训。由团省委牵头组织,团省委、省农业厅、省工信厅共同实施,从信息入村工程选聘的2.7万名农村信息员中推选1000名优秀农村青年,大力开展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培训,接受创业培训,赴省内、外农村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成效显著的地方参观、学习,提升农村青年对信息化的认识和应用水平,提高其信息化应用与创业能力。
(二)开展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标兵评选活动。从接受农村信息化应用与创业培训的1000名农村信息员中评选100名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标兵,涉及类型包括合作社应用创业型、村委会应用创业型、店铺应用创业型、网店应用创业型、龙头企业应用创业型等,以团省委、省农业厅、省工信厅名义予以表彰奖励,对先进事迹进行集中编印。
(三)开展农村信息化应用及创业标兵先进事迹宣讲活动。从评选出的100名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标兵中抽调部分人员组成先进事迹报告团,开展先进事迹宣讲,介绍农村信息化应用及创业经验,转变农村青年信息化观念,引导推动信息入村工程在农村的进一步推广和应用。
(四)开展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及创业支助行动。对评选出的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标兵进行审查,对符合农村信息化发展方向、创业计划切实可行的项目给予一定扶持。同时向涉农银行进行项目推荐,争取优先给予贷款扶持。
(五)开展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示范站创建行动支持参评的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标兵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当地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农民增收。2011年在全省选择30个建设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发展前景好的农村青年信息服务站,由团省委、省农业厅、省工信厅共同命名授牌并予以表彰。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团省委、省农业厅、省工信厅联合成立“农村青年领头雁――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农工部,与省农业厅市场信息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推进处共同做好日常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事项。各市、县也要成立相关机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级团组织联合各级农业、工信部门主要做好培训及评选对象的推荐、初选、典型经验总结,做好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示范站申报,向涉农金融机构做好贷款项目推荐工作。
(三)搞好典型总结。坚持以推动农村青年创业、促进农村信息化发展为主题,切实做好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好典型、好经验的发现和总结,利用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站等新闻媒体,突出主题、集中时间、形成声势,及时进行宣传推广,在更大范围带动广大农村青年投身农村信息化建设。
四、有关要求
(一)广泛开展遴选。实施“农村青年领头雁――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行动”,是涉及农村千万青年的惠民工程,各地团组织、农业和工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广泛动员基层团组织、农业和工信部门,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深入宣传这次活动,坚持到农村基层开展实地调研和摸底,认真组织广大农村信息员积极参与,确保评选活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二)严格评选标准。实施“农村青年领头雁――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行动”,涉及面广,影响面大,各地一定要严格推荐和初选工作,除对推荐对象进行实地考察外,要对推荐对象的群众评价、个人诚信等方面进行认真考察,真正把群众满意、素质过硬、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确保评选活动的公信力。
(三)加快工作进度。实施“农村青年领头雁――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行动”,基础调研工作任务繁重,涉及环节较多,各地要按照县级团委、农业和工信部门共同初选、推荐,市级团委、农业和工信部门初评上报的基本程序,抽调精干力量,加快工作节奏,务必于8月底完成县级初选工作,9月底前完成各市推荐上报工作,确保省级最终评定和项目评审扶持工作顺利开展。
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联系人:贺 翔
联系电话:029-88423120
省农业厅市场信息处联系人:任志伟
联系电话:029—87321525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推进处联系人:余 征
联系电话:029—87290929
 
附件:1、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标兵评选基本条件点击下载此文件
      2、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标兵评选推荐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3、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标兵推荐名额分配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4、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标兵示范站推荐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农业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1年6月15日

上一篇文章:陕团办发【2011】50号 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举办陕西省促进青年创业“本香”行动第二期培训班的通知

下一篇文章: 陕团联发〔2011〕41号 关于开展“百场红色电影老区行”播映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