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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办发【2011】68号 关于各市(区)团委向团省委年中述职的预备通知

更新时间:11年08月05日 点击数:1728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机关各部(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和全团重点工作,拟定于今年8月下旬召开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向团省委年中述职大会,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
8月下旬,会期2天。
二、地点
陕西宾馆。
三、内容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向团省委年中述职;举行陕西省社会科学院与共青团陕西省委战略合作协议签订仪式;邀请有关专家就在社会管理与创新背景下如何应用新媒体做好青年群众工作进行专题讲座;团省委书记、党组书记李豫琦讲话。
四、参加人员
述职大会,团省委党组成员,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团省委机关各(部)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共37人。
培训大会,团省委党组成员,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有关厅(局、企业)、高等学校团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团省委机关全体干部、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共99人。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于8月15日前向团省委提交5000字以内的书面述职材料(纸质文件1份,并附电子版),内容包括4个方面: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上半年全省团的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领导班子在素质、作风等方面的提高和存在的不足;对团省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下半年工作思路。书面述职材料汇总后将印送团省委党组成员、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团省委机关各部(室)主要负责同志。会前,将对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2011年上半年全省团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2、本次述职大会,主要听取11个市(杨凌示范区)团委的当面述职(省直各团工委不进行当面述职,但印发书面述职报告)。每个述职单位述职时间不超过30分钟,团省委党组成员与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交流时间控制在15分钟之内。
3、请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将参会人员名单于2011年8月15日中午12:00前报团省委办公室。有关厅(局、企业)高等学校团委参会人员(各15人)由城工部、学校部负责通知,并按上述时间要求汇总后报团省委办公室。机关各部(室)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需按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联系人:陈晓华;联系电话:029-88407451;传真:029-88412015;电子邮箱:chenxiaohua531@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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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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