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省学联决定联合举办“陕西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第五期培训班,并成立理论讲师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师团成员推荐
讲师团由高校系统专家和高校系统外导师两方面人员组成,其中:专家由各高校推荐的理论功底深厚、专业素质强的青年教师担任,导师由高校系统外党性强、业务精、实践经验丰富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各行各业的模范人物担任。团省委在各高校推荐人选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家评选,最终确定讲师团专家成员,导师成员由团省委直接聘任。推荐要求如下:
(一)专家推荐名额
“211工程”的高校,每校可推荐3名人选;其他二本以上高校,每校可推荐2名人选;三本和高职院校可推荐1名人选。
(二)推荐条件
1、具有教授职称的专职教师;
2、在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国际关系等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
3、具备较高的授课水平;
4、具有参与大学生骨干培养工作的热情。
(三)主要职责
1、接受各高校邀请,为全省大学生骨干做专题报告;
2、指导省级大学生骨干开展理论研究;
3、参与编写全省大学生骨干培养相关指导书籍。
二、陕西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第五期培训班学员推荐
“第五期”培训班共招收150名左右学员,学员由各高校从学生干部、理论学习骨干、优秀社团负责人、科技文体骨干中推荐(分配名额见附件2),团省委审核并确定最终人选。
学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能够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认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操守,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模范带头作用较好;
3、勤于学习,具有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位列本专业前30%;
4、综合素质较高,表现突出,在学生中有较强的影响力;
5、参加过校级骨干培养,经考核成绩优秀;
6、大学本科二、三年级学生,研究生、专科一、二年级学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有关要求
1、请各高校按专家推荐条件要求,认真组织本校做好推荐工作,并将推荐表(见附件1)于2011年5月25日前报至团省委学校部。
2、各高校要尽快选拔、确定本校参加“陕西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第五期培训班的人选,并将学员推荐表(见附件3)于2011年5月25日前报至团省委学校部。
3、学员报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1寸证件照(一张)、校团委介绍信及学校部寄发的入学通知书,材料不齐者不予报到。
4、学员培训期间的培训、食宿费用由团省委承担,学员往返学校和培训地之间的旅费由所在学校承担,请各高校团委做好衔接工作,并督促学员按时报到。
5、学员需严格参加各个培训环节,完成全部培训内容,集中培训期间不得请假,无故旷课者即视为自动退学。
6、各高校团委负责协调学员集中培训期间的各项事宜。
团省委学校部联系人: 宋薇娜
电 话: 029—88412074
附件: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学生联合会
201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