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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办发[2011]19号 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11年03月24日 点击数:1408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县(市、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厅(局、总公司)、高等学校团委,团省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全省各级团组织不断强化信息意识,提高信息质量,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为全面掌握工作情况、科学决策和推动工作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动团的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发挥信息的参谋、服务作用,推动全省共青团系统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进一步加强团的信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渠道
团省委将主要通过4个信息渠道反映陕西共青团的工作情况。
1、《青年工作重要情况送阅》。报送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政府副省长,省政协主席、副主席。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各秘书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团中央办公厅,各市委书记、分管书记,市长,有关厅局主要领导同志,省委办公厅信息处、团中央办公厅相关处室。及时反映贯彻落实省委和团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及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和措施,执行的效果,出现的问题及对策等;反映全省各级团干及团员青年对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意见反响、对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看法和评价、对国内外重大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的看法和评价;反映重大事件动态及青年中具有倾向性、苗头性、预警性信息、互联网上重要舆情等。
2、《秦团要讯》。发送至团省委党组成员,各市(区)、县(市、区)分管共青团工作领导,各市(区)、县(市、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重点反映对团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反映各项工作中的重要进展、有益经验、困难问题及进一步做好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3、《陕西青年工作》。该期刊印发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主要刊登各级团组织撰写的探索性、经验性文章以及各地创造性、重要性工作的经验总结。
4、《陕西共青团》(网站)。面向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及时反映各地和团省委开展活动的有关情况。
团省委办公室负责《秦团要讯》、《青年工作重要情况送阅》的编辑报送,以及向省委办公厅、团中央办公厅上报信息;青少年研究中心负责《陕西青年工作》期刊的编发审定工作,《陕西共青团》(网站)的维护、信息上传审核把关和向《中国共青团》(网站)的信息上传工作。团省委办公室负责全团重要调研课题的组织起草工作,青少年研究中心负责的日常调研课题的组织起草工作。
二、信息工作制度
1、信息报送审核制度。各级团组织报送信息需经单位、部门领导审阅同意后上报。上报的信息,经团省委办公室和研究中心审核修改后采用。
2、约稿制度。团省委办公室将根据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及全省共青团重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经分管书记审核后,及时向机关各部室和有关市(区)团委下发信息需求要点,提高信息收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力求综合、及时地反映全省共青团工作开展情况。
3、限时报送制度。对团省委办公室约稿的信息调研任务,要按时保质完成。重大紧急信息,要采用电话、传真等快捷方式,先报事后报情,在事件发生后即时上报团省委办公室,最晚不得超过事发后4小时,并及时续报事件进展和处理情况。
4、信息调研制度。紧紧围绕改革和发展的重点、领导关注的难点、团员青年关心的热点问题,定期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提高信息服务质量。要认真分析研究,及时掌握苗头性信息。要开展社会调研和趋势分析,加强预警性信息报送,预防重大事件的发生,杜绝不稳定隐患。
5、奖惩制度。由团省委办公室牵头,与青少年研究中心共同做好对各市(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团省委机关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的年度信息调研考核奖惩工作。(具体规定见附件1)
三、信息工作要求
1、加强信息报送的联系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团省委机关各部门在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重要信息时,必须经分管书记签发,重大情况要经过书记签发,同时抄送团省委办公室。
2、切实搞好信息工作基础建设,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机关各部(室)和各级团委要有一名领导负责信息工作,配备1—2名专(兼)职信息员。团市委要明确信息责任,确定信息联络员。建设好信息网络,不断改善办公条件,提高信息传输速度。要加强信息员队伍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保证上报信息的数量和质量。
3、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督促检查本地本单位上报信息,为信息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良好环境。各级各部门信息承办部(室)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机关各部(室)每月向办公室、研究中心报送1—2条信息,各市(区)团委每周向办公室、研究中心报送1—2条信息,每年报送信息不少于40条。厅(局)、高校团委、县(区)要及时报送本单位重大工作情况,每年报送信息不少于10条。
附件1:《全省共青团信息工作奖评办法(试行)》点击下载此文件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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