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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办发【2011】4号 关于春节期间在全省青少年中集中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11年03月08日 点击数:1422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厅(局、总公司)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为响应省委、省政府开展冬季“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的号召,进一步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春节期间在各地青少年中集中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的精神,2011年春节期间,团省委要求全省各级团组织从1月中旬开始集中开展各类送温暖活动,为广大青少年特别是困难青少年群体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让广大青少年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团组织的关心与帮助,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主题
  创先争优促和谐 竭诚服务送温暖
  二、时间
  2011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
  三、主要内容
  抓住春节期间的有利契机,切实履行好共青团服务青少年的职能,把竭诚服务青少年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手段,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能力,为广大青少年特别是困难青少年提供扎实有效的服务。
1、开展集中走访慰问活动。全省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实际,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广泛筹集资金,深入困难青少年群体当中开展慰问活动,通过送慰问金、捐赠棉衣、被褥、鞋帽、粮油等生活用品和书本、体育器材等文体用品,帮助特殊困难青少年过上一个温馨祥和的节日。要特别关心陕南受灾地区青少年的实际困难,组织青联委员、青年志愿者开展慰问演出、医疗义诊、技能培训、文化娱乐等各类送温暖活动,为他们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和帮助。对春节期间仍然坚守岗位的团员、团干部和西部计划志愿者,以适当方式慰问。
2、积极促进青年就业创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为依托,广泛开展“千企万岗助见习”、“订单培训助就业”等活动,为城乡待业青年提供见习岗位、技能培训、职业辅导、小额贷款等方面的服务,帮助他们提高就业创业能力。要多方面收集、多渠道发布就业信息,积极发挥作用,为青年与用工单位、用工企业牵线搭桥,努力帮助青年就业。
3、关心服务留校大学生。要详细掌握寒假期间留校大学生的情况,努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学习中的一些实际困难,为家庭经济困难留校大学生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各高等学校团委要成立临时团支部,团干部和青年辅导员要与留校大学生结对子,在小年夜、除夕与他们一起共度新春,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节日文化和联欢活动,使他们充分感受到团学组织的温暖。联系见习基地、企业、勤工助学中心,为留校大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提供寒假期间勤工俭学岗位,帮助他们积累就业经验,缓解经济压力。
  4、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行动。大力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代表和维护好青少年合法权益。针对节前欠薪等侵害进城务工青年权益较为集中的情况,积极开展12355青少年服务台、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专项服务行动,切实为权益受侵害的进城务工青年提供法律援助。
  5、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街道社区,为社区困难青少年提供义务家教、心理健康咨询、医疗服务、法律援助、文体娱乐、信息咨询等志愿服务。采取“一助一”、“多助一”等形式,为社区困难青少年提供便民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6、开展服务农村留守少年儿童“手拉手”活动。广泛组织农村留守少年儿童与城镇少年儿童结成“手拉手”小伙伴,通过开展“写一封信、赠一本书、互访一次、学一样自护本领”等活动,互帮互助,共同成长。动员少先队辅导员、青年志愿者、团队工作者与留守少年儿童结成对子,做“知心哥哥、知心姐姐”、“志愿家长”等,为留守少年儿童送去关爱。对父母过年不能回家的留守儿童,可通过亲情书信、亲情短信、亲情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帮助他们和父母沟通交流。
7、开展“情暖冬日”--- “红书包”送温暖计划。依托“希望工程”品牌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行动,向全社会发起“向农民工子女送新年礼物——红书包”系列活动,举办“温暖团圆饭”和“爱心团圆之旅”等活动,帮助农民工子女度过一个温暖、有意义的节日和寒假。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形成合力。全省各级团组织要从履行职能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服务青少年特别是困难青少年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团省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送温暖活动的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团组织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调动团属各单位的积极性,形成推进送温暖活动的强大合力。
  2.多办实事,务求实效。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广大团干部要示范带头,加强督导,狠抓落实。要深入基层、深入青少年,从青少年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确定重点帮扶对象,细化具体帮扶内容,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突出服务。各级团组织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努力营造关心青少年、帮助青少年、服务青少年的良好氛围。要牢固树立服务青少年的意识,想青少年所想,急青少年所急,解青少年所难,把服务青少年的工作落到实处。
请各市级团委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和时间进度表,于1月24日前报团省委宣传部。活动结束后,请将活动情况和成效及时报团省委宣传部,团省委将以创先争优活动简报的方式编发各地各单位好的活动题材和经验。
联 系 人:宋文科 马梁
电    话:029—88418209
传    真:029—88412015
电子邮件:stxzyg@126.com
通信地址:西安市红缨路158号团省委宣传部
邮    编:710068
 
 
    共青团陕西省委
     201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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