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团委、农业(畜牧)局(委),杨凌示范区团工委、农业局,各试点县团委、农业局:
农村青年是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具活力和潜力的中坚力量,大力促进农村青年创业,是全民创业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团组织和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各级团组织与农业部门紧密协作,以“农村致富带头人”评选为主要载体,在农村青年培训、创业扶持、致富经验总结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受到了广大农村青年的欢迎,得到了各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为进一步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工作,充分发挥农村青年在农民增收“七大工程”实施和一村一品发展中生力军作用,团省委、省农业厅决定从今年起实施“农村青年创业‘百千万’工程”。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大局,以促进青年创业、推动产业发展为基本目标,以技术、资金、信息为重点,切实加大扶持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做好典型示范,充分农村青年在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基本目标
2010年在各市(区)确定1个试点县(市、区),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每县开展农村青年产业技术示范培训100人,培育农村青年创业示范户10户,树立农村青年创业带头人1名。
从2011年起,围绕全省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每年开展农村青年产业技术示范培训10000人次,培育农村青年创业示范户1000个,树立带动一方产业发展的农村青年创业带头人100名。
三、实施范围
凡年龄在40周岁以下,创业意愿强烈,有意于从事农业主导产业或区域特色产业生产、加工、营销、流通等领域并有一定生产经营经验和基础的项目实施区农村青年均可纳入工程实施范围。
四、基本原则
坚持青年主导地位。从农村青年不甘现状、勇于拼搏的思想现状出发,充分尊重农村青年意愿,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坚持服务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综合考虑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市场条件,以农村青年创业推进优势产业发展。
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推进农村科技创新,加大农村青年科技培训力度,加快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推广应用,以科技促进创业。
坚持抓好示范带动。突出农村青年创业带头人的树立,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带领广大农村青年进行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市场化开发、产业化经营,尽快走上创业致富之路。
五、基本内容
(一)大力开展产业技术培训。围绕农民增收“七大工程”提出的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相结合,大力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培训。注意发挥各级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的积极作用,从农村青年的实际需求出发,有的放矢,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
(二)大力培育农村青年创业示范户。对经过培训的农村青年积极进行创业指导和扶持,争取迅速成长为当地主导产业的生产经营能手,为农民致富做出表率。要把一村一品、种养业扶持等项目向农村青年创业倾斜,充分发挥农村青年的生力军作用。
(三)大力培养农村青年创业带头人。对产业发展卓有成效、示范带动坚强有力、能够带领一方产业发展的农村创业青年,要及时进行典型总结,广泛宣传报道,以报告会、巡回演讲等形式,传播先进事迹,引领更多农村青年创业。要注意从各级团组织与农业部门等评选表彰的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杰出青年农民特别是大学生村官等各类人才中优先选拔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团省委、省农业厅联合成立陕西省“农村青年创业‘百千万’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农工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也要成立相关机构,切实加强对工程的领导。
(二)加强资金扶持。“百千万”工程实施要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结合起来,2010年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已由省农业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科技厅、住建厅以“陕农业发〔2010〕153号”文件下发,各级团组织要主动与农业部门对接,共同做好项目实施相关工作。
(三)明确职责分工。各级团组织的主要职责是做好培训和创业扶持对象的推荐、创业带头人的初选、典型经验总结,联合农业部门做好扶持项目的评审与实施;各级农业部门依据团组织的推荐意见,组织开展培训,进行扶持项目可行性论证并及时评审实施。
(四)搞好典型总结。要坚持推动青年创业、促进产业发展这一主题,切实做好工程实施过程中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的发现和总结,及时进行宣传推广,在更大范围推动工程的开展,形成强大的农村青年创业动力。
团省委联系人: 贺 翔 029-88423120
省农业厅联系人:周靖华 029-87320250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农业厅
201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