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
今年4月,在希望卫生室项目抽查中,发现旬邑县在候家村文昌希望卫生室管理中违反《希望卫生室资助协议书》有关条款,造成恶劣影响,6月24日,省希望办根据有关规定和旬邑县解除协议,撤消旬邑县候家村文昌希望卫生室,追回该室建设款。为进一步加强希望卫生室等希望工程项目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市(区)、县团委和希望工程实施机构加强和卫生、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做好希望卫生室等希望工程项目的建设和检查督导工作。
二、加强监管,专人负责。在希望卫生室等希望工程项目监管中,要严格执行《希望卫生室管理规则》及希望工程管理相关规定,认真开展自身监督和系统监督,自觉接受捐赠者监督、社会监督和新闻监督,并聘请当地媒体记者为新闻监督员,各团市委每半年普查一次,将项目运营状况逐级上报省希望办,确保项目正常运转。
三、坚持原则,履行协议。要按照项目运作规程逐级审核把关,严格履行《协议》内容,确保希望卫生室等希望工程项目真正发挥服务作用。尤其在希望卫生室项目管理中,要严格按照陕团联发〔2008〕17号《关于在全省开展“希望卫生室捐助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按照“一村、一室、一乡医”的标准(即一个行政村设立一个村卫生室,保证一名以上乡医),合理配置。
四、严格奖惩,完善机制。省希望办将进一步完善奖惩机制,对执行落实项目好的县(区)实行项目倾斜,对出现“问题项目”,严重影响(区),三年内不得申报项目。
附:1、《2010年度全省希望卫生室项目普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1.doc
共青团陕西省委
2010年7月26日